六年前,我认识了她。虽然我已经结婚了,但是她不在乎。我每天晚上在她的出租屋里拼尽全身的力气把玩她的每一寸肌肤。她知道,我不会娶她。她要我在一里云府买套房给她住。她告诉我,有一天她搬走了,我也不要意外。那表示她飞累了,想找个可以永远安逸的家了。那一年,奥运会开幕式那天晚上。我们在我为她买的新房里一边看大红灯笼,一边尝试各种奇巧的花招。她说,每个月给她五千块钱,她要好好布置一下那所房子。后来,也就是去年,她说累了。她爱上了一个年轻人。那个年轻人虽然没什么钱,也没房子,但是可以和她结婚。于是,我答应她搬走。我说把房子送给她,就当结婚礼物了。她却哭了。她说在这所房子里,有太多不堪的回忆。她怕那个年轻人有一天知道了会受不了。后来,我发现,房子涨价了……我包了她这么多年,居然还赚了!昨天,我在千秋广场碰到了她,和一个胖胖的男孩子在一起。她看到我,和我打了招呼。我也和那个胖胖的男孩子握了握手。那个男孩子很有礼貌,还告诉我,他在百度贴吧一个地方小吧水经验。目光中,透出一分得意。我想请他俩吃顿饭,但是我已经很不习惯她穿着衣服的样子。所以,我打消了这个念头。就要离开时,有人喊那个男孩子,“楼主!你媳妇来接你下班啊?好幸福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