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赋予农民并承认合法性的宅基地是农民享有永久使用权的,一次性买断使用权必须付出对等的赔偿。
太原市已有城中村改造方案,按宅基地面积每分地125—130万元,而且市里还开了现场会推广了经验。
按小店区补偿办法补偿对象为居民宅基地,每分平均125万 ,
还有小店区位置交通更差的北营每分地150万,殷家堡每分地135万,下庄村每分地110万,说了这么多都是真实可查的例子。
只补偿每家一二层的房屋面积零补偿宅基地,这个很有创意办法是怎么来的?难道是按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城镇普通住宅楼那么赔偿吗?每平米仅仅800又是怎么计算的?有何科学依据?另外重要一点,公共用地为何只字不提补偿?集体所有土地指集团中人人所有,而不是指管理集体个别人的!
盲目跟风签字拆房的无知农民在短一两月,长一两年之内,必定会因为现在的愚蠢行为懊悔终身。
【区,街办,村,三级单位联合骗拆的解析】
政府本应只能引导监督拆迁改造行动,国家明令禁止****不得参与拆迁,而我们的区政府却异常积极的参与,在下元村拆迁时甚至不惜出动防暴队。
万柏林区政府个别主要官员在所辖地区几村内行使种种手段都是钻律法的空子,或利用农民普遍思想僵化落后,没文化不懂法的特点赤裸裸的欺骗。几乎每村都不开群众会议或听证会,在一切都没前兆的情况下,让村长召开秘密会议逼干部突然自毁房来给党员群众压力,导致人心惶惶。在群众思想压力大,心理波动的时候趁机进行一系列非法违纪的骗拆言论和行为。利用媒体做不实报道迷惑大众扭曲舆论导向。
或借防暴队武力威胁农民,或借征府名义恐吓党员群众。或借工商税务之手切断农民生活来源,破坏各种公共生活设施,停止一切群众应享有的待遇,逼迫农民在无法生存的情况下就范。再利用法律空子,制定一套骗拆程序。自编出各种法律条款等歪理邪论蒙蔽农民,借政府名义和权力威胁农民,还利用农民没见识,大多没有做生意的经验来杜撰出各种赔偿不合理的原因。
用各种虚假理由或言论使农民注意力由自己宅基地的权益完全转移到房屋平米的赔偿上,并使其头脑渐渐接受拆迁方单方制定的低价和不实的补偿标准。
使农民没有搞清真相时,在惊惶无措的心态下,钻进设好的圈套。村民在一贯的依赖心理作用下,慌里慌张的跟着干部党员,拆房献地。
拆迁方单方面编造出不合法的协议书内容:买方(拆迁方)署名虚假,不受任何法律约束,而卖方(农民)应有权益一条没有,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协议书。期间卖方(农民)没有权利修改疑议,而过后起诉也必定失败,得不到法律保护自己的生活。村民可以看看,放弃协议要的是农民手里的什么,而奖励的又是什么,这是所见过的最不平等的合约!
规定农民只有拆了自己房才有资格去签约和领赏,但先搬家拆房等于没退路,一签字就等于放弃生存命脉和法律保护而不能回头拿回房院,就此几乎白白无偿献出自己无价的土地。
此后农民只得听任干部摆弄。靠不足一年的生存费来等待遥遥无期的回迁之路,未来彻底陷入迷茫黑暗。
假借政府和党的名义,让党员带头给村领导个人开发献地,骗取广大农民合法宅基地,而最终利益利益却和党征府无关,最终落入少数人集团的腰包,却让党和政府替他们背黑锅,这种行为只能是引起不明就里的群众错误的对我们政府和党的不满和误解。却使小利益集团逃避责任逍遥法外,苦的是最底层平民百姓,原本让利于民的政策,却被利益集团扭曲为夺民之利。
太原市已有城中村改造方案,按宅基地面积每分地125—130万元,而且市里还开了现场会推广了经验。
按小店区补偿办法补偿对象为居民宅基地,每分平均125万 ,
还有小店区位置交通更差的北营每分地150万,殷家堡每分地135万,下庄村每分地110万,说了这么多都是真实可查的例子。
只补偿每家一二层的房屋面积零补偿宅基地,这个很有创意办法是怎么来的?难道是按没有土地使用权的城镇普通住宅楼那么赔偿吗?每平米仅仅800又是怎么计算的?有何科学依据?另外重要一点,公共用地为何只字不提补偿?集体所有土地指集团中人人所有,而不是指管理集体个别人的!
盲目跟风签字拆房的无知农民在短一两月,长一两年之内,必定会因为现在的愚蠢行为懊悔终身。
【区,街办,村,三级单位联合骗拆的解析】
政府本应只能引导监督拆迁改造行动,国家明令禁止****不得参与拆迁,而我们的区政府却异常积极的参与,在下元村拆迁时甚至不惜出动防暴队。
万柏林区政府个别主要官员在所辖地区几村内行使种种手段都是钻律法的空子,或利用农民普遍思想僵化落后,没文化不懂法的特点赤裸裸的欺骗。几乎每村都不开群众会议或听证会,在一切都没前兆的情况下,让村长召开秘密会议逼干部突然自毁房来给党员群众压力,导致人心惶惶。在群众思想压力大,心理波动的时候趁机进行一系列非法违纪的骗拆言论和行为。利用媒体做不实报道迷惑大众扭曲舆论导向。
或借防暴队武力威胁农民,或借征府名义恐吓党员群众。或借工商税务之手切断农民生活来源,破坏各种公共生活设施,停止一切群众应享有的待遇,逼迫农民在无法生存的情况下就范。再利用法律空子,制定一套骗拆程序。自编出各种法律条款等歪理邪论蒙蔽农民,借政府名义和权力威胁农民,还利用农民没见识,大多没有做生意的经验来杜撰出各种赔偿不合理的原因。
用各种虚假理由或言论使农民注意力由自己宅基地的权益完全转移到房屋平米的赔偿上,并使其头脑渐渐接受拆迁方单方制定的低价和不实的补偿标准。
使农民没有搞清真相时,在惊惶无措的心态下,钻进设好的圈套。村民在一贯的依赖心理作用下,慌里慌张的跟着干部党员,拆房献地。
拆迁方单方面编造出不合法的协议书内容:买方(拆迁方)署名虚假,不受任何法律约束,而卖方(农民)应有权益一条没有,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协议书。期间卖方(农民)没有权利修改疑议,而过后起诉也必定失败,得不到法律保护自己的生活。村民可以看看,放弃协议要的是农民手里的什么,而奖励的又是什么,这是所见过的最不平等的合约!
规定农民只有拆了自己房才有资格去签约和领赏,但先搬家拆房等于没退路,一签字就等于放弃生存命脉和法律保护而不能回头拿回房院,就此几乎白白无偿献出自己无价的土地。
此后农民只得听任干部摆弄。靠不足一年的生存费来等待遥遥无期的回迁之路,未来彻底陷入迷茫黑暗。
假借政府和党的名义,让党员带头给村领导个人开发献地,骗取广大农民合法宅基地,而最终利益利益却和党征府无关,最终落入少数人集团的腰包,却让党和政府替他们背黑锅,这种行为只能是引起不明就里的群众错误的对我们政府和党的不满和误解。却使小利益集团逃避责任逍遥法外,苦的是最底层平民百姓,原本让利于民的政策,却被利益集团扭曲为夺民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