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局内人的上头成本是下降了,但局外人通过买入局内人的小吃店之后进入市场,小吃店的上头成本又回升到10000元(=12000-2000)。也就是说,市场竞争保护了这小吃店的上头成本不会因为某个经营者的能力太差就真的下跌到8000元,甚至下跌到理论上的最小值0!
这个数字例子是值得大家好好地体会的。因为它一方面清楚地展示了市场竞争是怎么保护小吃店的上头成本不会低于整个行业的通常水平,另一方面则清楚地展示了市场竞争具体是如何做到优胜劣汰、把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的人手上的。从那个经营不善的局内人的角度(微观)来看,他是在自私本性的支配下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把小吃店卖给局外人、退出市场可以获得9000元,继续经营只能获得8000元,于是他选择退出市场);但是从整个市场的角度(宏观)来看,这个经营不善的局内人(劣者)是被局外人(优者)淘汰出局了!小吃店这个资源,通过市场的价格竞争,从效率较差的局内人手上转移出去,配置到效率较高的局外人手上,从而确保了这个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因此就保护了这个资源的上头成本,即保护了这个资源的价值(租值)。
从股票市场中的上市公司可以更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如果一家上市公司的经理能力太差,把公司经营得一塌糊涂,导致这家公司的股票价格下降。降到某一点,局外人会大举买入股票,达到可以控股这家公司的程度时,就能进入董事会,把无能的经理炒掉,从而保护了这家公司的净资产(Equity,就是这家公司的上头成本,即租值)不至于跌到0而要破产。
收入下降的另一种情况,是整个行业的经营状况都变差,因此不是某个经营者能力不行的问题,而是大势所趋。在这种情况下,收入从12000元下降到10000元,导致局内人的上头成本从10000元下降到8000元,也不会引来局外人的进入竞争。因为这时局外人预期他进入市场后也只能获得10000元,而不是原来的12000元。对于局外人来说,他的成本全是直接成本,即10000元都是直接成本;局内人的直接成本却是2000元,比局外人低得多,局外人是无法与之竞争的。也就是说,在其它因素(如经营能力)一样的情况下,局内人的直接成本天然地比局外人低(因为局外人没有上头成本,全是直接成本),局内人于是受到上头成本的保护,在收入下降没超过上头成本的范围之内都可免受局外人的竞争。
就是这样,局外人的进入竞争保护了局内人所持有的生意资产的上头成本,而上头成本又反过来保护局内人免受局外人的进入竞争。当然,这保护的前提是局内人自身是有着不比局外人差的竞争力的。换个角度来说,局内人的竞争力恰恰是表现为他所持有的生意资产的上头成本。他的竞争力越强,他的生意资产的上头成本就越高,局外人就越难进来竞争将他淘汰出局。
以上的分析隐含着一个前提假设,那就是合约形式没有变化。决定上头成本的因素(局限条件)至少有两个,一个是收入,一个是合约形式。前面是集中研究收入变化对上头成本的影响,因此合约形式就作为“不变的其它因素”而存在。现在我们转向研究合约形式对上头成本的影响,就把收入处理为不变的其它因素。
我在《经济学讲义》第十三讲《直接成本与上头成本》第四节《合约形式影响上头成本的大小》中举了个卖菜的例子来说明即使收入一样,但使用不同的合约形式就会导致上头成本有不同的大小。在那一节里有这么一段话:
如果一切生产要素都是以分成合约的方式来获得的话,虽然所有成本都是直接成本,但因为直接成本能随着收入下降而下降,于是收入下降怎么切也切不进直接成本里去!这种全以分成合约组织生产、全部成本是直接成本的企业有可能是最能在恶劣的经济环境里坚持到最后的!
不过要小心:那些参与分成的生产要素,如果在别的地方能获得更高的收入,它们也有选择可以随时中止分成合约而离开,从而使生产者退出市场。例如那临时工的日工资在菜价是1元时是2毛,当菜价下降到5毛时他的日工资随之下降到1毛。如果他在别的地方能找到另一份工作是日工资高于1毛的(无论那是固定工资还是分成工资),显然他的选择是与你中止这份分成合约,跳槽去也。
读者结合前面关于造成收入下降的两个因素的分析就能对上述这段话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收入下降不是因为行业整体不景气,而仅仅是因为局内人经营不善,即使使用的是分成合约,使得直接成本能随着收入下降而下降,怎么都不被切进,理论上局内人永远不会退出市场;但事实上如果分给参与生产的要素的收入太低——低于它们在其它地方能获得的收入,它们还是会离开,导致局内人不得不退出市场。而之所以会存在着其它地方有较高收入,当然是因为这里收入较低只不过是由于局内人经营不善。也就是说,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的功能,并不会因为改用分成合约、收入下降切不进直接成本而被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