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针对我市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危机市民通行安全的突出问题,庄河市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车辆综合整治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大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上路行驶。 二、对非法安装动力装置的人力客运三轮车,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扣留;对未安装动力装置的人力客运三轮车,若第一次发现将对驾驶人给与口头警告,若再次发现将对车辆予以扣留。 庄河市非法营运、无牌无证车辆综合整治办公室 2015年11月8日
发布日期:2015-11-11 责编:刘忠林 菲儿 来源:庄河报
发布日期:2015-11-11 责编:刘忠林 菲儿 来源:庄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