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八品:
文职京官:
【五经博士】学官名。博士源于战国。秦及汉初,博士的职务主要是掌管图书,通古今以备顾问。汉武帝设五经博士,教授弟子,从此博士成为专门传授儒家经学的学官。汉初,《易》、《书》、《诗》、《礼》、《春秋》每经只有一家,每经置一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故称五经博士。到西汉末年,研究五经的学者逐渐增至十四家,所以也称五经十四博士。
【国子监学正】掌执行学规,考校训导。元除国子监外,礼部及行省、宣卫司任命的路、州、县学官亦称学正。明、清国子监沿置。明学正秩正九品。清初不改,乾隆初升为正八品。清州学官亦称学正。学正为基层官员编制之一,配置于国子监,而从事业务则相当于官学中的老师或行政人员
【学录】掌执行学规,考校训导;又置职事学录与学正、学录通掌学规。明、清沿置。明学录秩从九品。清乾隆初升为正八品。学录为基层官员编制之一,配置于国子监等官学机构,而从事业务则相当于老师或学校行政人员
【钦天监主薄】掌观察天象,推算节气,制定历法。太常所属有太史令掌天时星历。隋秘书省所属有太史曹,炀帝改曹为监。唐初,改太史监为太史局,嗣曾数度改称秘书阁、浑天监察院、浑仪监,或属秘书省。
【太医院御医】是古代时专门为皇帝及其宫廷亲属治病的宫廷医师。御医和太医,早期国家体制下的医生职务称谓之一,专门服务皇帝及其皇帝宫廷中的家眷,直接听命于皇帝、指定的大臣、娘娘等,间接听命于其它后妃、皇子等。
【太常寺协律郎】掌管音律,属太常寺,清在乐部设协律郎
【各部院八品笔帖式】为办理文件、文书的人。清各部院、内行衙署均有设置,主要掌管翻译满汉奏章文书、记录档案文书等事宜。
【僧录司左右讲经】鸿胪寺所属有左、右街僧录司,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
【道录寺左右至灵】北周、宋时有左、右街道录院,掌道教事务,先属鸿胪寺,政和六年(1116年)改属秘书省。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置,属礼部。清沿置。掌有关道教徒事务。其主官称正印、副印,下设左右正二人、左右演法二人、左右至灵二人、左右玄义二人等。各省则府置道纪司,州置道正司,县置道会司。 清代沿置。
文职外官:
【布政司库大使】以兵部所属库部为司库,库部郎中亦改称司库大夫
【盐运司库大使】官名。始置于元代,设于产盐各省区。明清相沿,其下设有运同、运副、运判、提举等官,有的地方则设“盐法道”,其长官为道员。这些官员往往兼都察院的盐课御史衔,故又称“巡盐御史”。他们不仅管理盐务,有的还兼为宫廷采办贵重物品,侦察社会情况,是当时能够大量搜刮民脂民膏的一个机构。辛亥革命后沿设,部分产盐区并置运副,统辖各盐场场长,1937年改为盐务管理局。
【盐道库大使】
【盐课司大使】主要从事盐务课税。例如课取灶地、滩池及海盐税,称为灶课。而征收对象则为盐课司所在地之盐场。另外,也负责解兑税款至运盐司
【盐引批验所大使】在清朝设置于朝廷之中央机构,辖下设大使等官员。盐引批验所主要任务为改良盐务,并辅佐运盐司等主事单
【按察司知事】掌刑名勘察。清制,于江西、福建、山西、广东、广西之按察使司下设知事一人
【府经历】知府的属官,主管出纳文书事。又称府经厅。
【县丞】清代县丞多不设,在全国1300多个县份中,仅设县丞345人。
【士县丞】清代土县之第二等土官, 是少数民族地区由部族首领世袭之文职土司长官,秩正八品。清代于云南之平彝县、云南县、新平县以及贵州之安化县、印江县、余庆县辖下各置土县丞一人,各于其世袭辖地内掌理一切事宜,并受所隶地方行政长官约束。又,云南之楚雄县辖下亦置有土县丞一人, 但无辖地, 不管理土民村寨
【州学正】掌执行学规,考校训导,学正为基层官员编制之一,配置于国子监,而从事业务则相当于官学中的老师或行政人员。
【教谕】负责教育生员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
【外委千总】初为额外委派,后成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