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辛店村两委不作为、主要领导对村内财务账目管理混乱、开支巨大、故意刁难村民、推脱和拖欠村民为村内施工工程款50万元至今不还。
2010年,我们和辛店村委签订合同,对位于村北新区的主干路、胡同进行硬化施工,并包括户户通自来水工程施工,施工工程总价最后审计为751545元。有合法合同和最终审计报告书书。工程合共约定完工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工程款。但是在我们施工完工后,多次催要工程款,村里只拨付给20万元。每次道上级部门反映,都说让我们去法院起诉,但是上一届村委领导根本没来及打欠条就换届了,这一届村领导和上一届有很大的矛盾,所以一直不给打欠条,也无法起诉。
2011年4月份,新的村委成立。此后,我们多次找书记、村长协调解决所剩工程款事情,开始一律答复上一届村委欠账一概一分不还。被逼无奈的情况下,我们从2014年5月份开始,逐级到各级部门反映,村里又拨付给5万元工程款。剩余50万元工程款至此杳无音信。
2015年1月,村两委又成立了新班子,我们又开始了漫漫讨要工程款的道路,每次找领导都是以村里没有钱为由推脱我们,像踢皮球一样来回踢。从2011年村委成立以来,村里的巨额开支都给谁了?市纪委查账也查出来我村开支巨大,违规开支项目众多,可是村里就是以没有钱为由,拒绝拨付我们的血汗钱、工程款,这是明显的制造干群矛盾和制造社会不稳定因素。
自新两委班子成立以来,我们多次找书记、村长协调讨要工程款,他们还是不闻不问。因为我们施工期间的两委班子是和他们对立面很大的班子,他们不干了,工程款也就不给了。他们是在报复,在策划着让辛店村永无安静之日,让老百姓巴结着他们,用属于他人的金钱,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压迫着老百姓。
在倡导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期望各级领导能督促我村干部,以大局为重,以老百姓的最切身、最现实的利益为重,把老百姓不容易的血汗钱看重为重。不要以各种偏执的心态对待老百姓,为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石桥镇辛店村民
宋仿军 15169700888
邓开书15953460878
陈志远 15853773588
梁三利18253718233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