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论点是:既然我是你们家的媳妇,你们家的房产证上就应该写上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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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反过来问一句,如果不让你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难道你就不是他们家的媳妇了吗?
按照这个逻辑,那你就是为了房子来结婚的,42岁还在做这样的“梦”,还真是与时俱进呢
另外,这位的丈夫,我就呵呵了,女儿不抚养,倒是拿房产去诱惑外地女,还给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落户口,你就知道你鸡巴爽了就天下太平了是嘛。

法律解释:婚前财产与你无关,即便写上名字,你也仅仅只有居住权,和产权无关,
仅仅在今后卖房时可以有权否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