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搞工程的。来之前老板说每个月给工程量的百分之八十,干到8月25号我问老板老板说这个月可能不给,到9月分给毕竟我们两个关系好我就一直在垫钱,到了9月25号老板说手续没办好,我说那就停下来老板就给我说了一大堆好话我就没有停,就干到10月15号干完了,工人要回家等到10月22号甲方给了老板二十万,老板给我五万,说先给工人给点路费叫回家,工人不愿意老板说下个礼拜甲方有要给五十万,我就把工人放走了,一直到现在没有给,现在和我翻脸了,最近这两天甲方要给三十万支票,现在能欠我三十五万左右,老板这次可能给我最多能给五万剩余的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现在老板不在只有老板哥在,我想在老板哥手里把这三十万支票骗过来我自己去对现金,这样可以吗,谢谢指点。应该依靠哪些法律?或者这样做违反了哪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