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婚姻的问题,自开吧伊始就争论不休。不少人之所以反对朱力亚也正是因为这个。任何一个问题不同的文化程度、不同的生活环境以及不同的社会差异,都会产生不一样的看法,因此对于涉外婚姻的问题,我认为有必要和诸位网友进行一次意见交流。
我支持涉外婚姻,在本人、配偶以及子女留在中国的前提下,不阻挠或干涉、也不变相干涉。并提供相应优惠措施促成本人、配偶以及子女留在中国。
再次声明一点,一个人和外国人结婚和爱不爱国不存在必然关系。——我到此刻依然不明白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关联。恋爱是以两情相悦为基础,中国男人中有好的,外国男人中也有好的;中国男人中有好的,但也有不好的,反之依然。就像买东西,你在甲店买了你看中的物品,你就不一定还要到乙店去。买商品你还可以走上一圈货比三家,谈恋爱你也能这样?人家能让你挑来拣去?
方才有网友说朱力亚就是因为和外国人谈恋爱才感染上HIV的。这种说法我不与认同,和中国人发生非婚性行为就能不感染上爱滋病?同样能。
朱力亚的问题在于同异性交往是应该检点自己的行为,但她没有——这种是男女双方都有责任,谁也别回避!如果谴责她同异性交往时不检点,我也认同。
最后我阐述自己对朱力亚事件的态度:说和外国人结婚是叛国投敌、崇洋媚外,这种观点我坚决批驳!因为歧视爱滋病人而歧视朱力亚,对这种人我旗帜鲜明的反对!
同时,批评朱力亚同异性交往时不检点、应当注意自己的生活作风。此观点我支持,——我不是无原则之人。
认为朱力亚与男朋友发生关系时应当采取安全措施,保护好她自己。
这一观点不反对(也不支持),我觉得人应该把持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