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欠我工资,多次讨要,都没有结果。于是,我就找了两辆车将公司的通勤大客堵住,以引起老板重视,从而,返还工资。事情发生后,老板报警,在我没在现场的情况下,将我的车拖走,拖到派出所扣留。但,并没有告知或者通知我车被拖走,于是我到派出所要车,但是接待我的是一名警察(穿的警服是不是辅警我不知道),我告诉他,你们把我车拖走了,我来取车,他说你有钥匙么,我说,我有,,他说,那你开走吧。于是,我将第一辆车开走,当我返回准备开第二辆车的时候,发现我的车被铁链锁住,并且告诉我,你犯了寻衅滋事罪,要对我行拘留。
事情已经过去一个礼拜了,仍然没有给我答复,我多次到派出所,都说警察出去开会了,并且告诉我已近立案了,但事情发生至今,没有警察给我做笔录,也没有给我出示什么扣车手续,也没有在任何单据上签字。请问,
办案单位这么做事纯在问题吗?
我的情节构成寻衅滋事罪吗?
事情已经过去一个礼拜了,仍然没有给我答复,我多次到派出所,都说警察出去开会了,并且告诉我已近立案了,但事情发生至今,没有警察给我做笔录,也没有给我出示什么扣车手续,也没有在任何单据上签字。请问,
办案单位这么做事纯在问题吗?
我的情节构成寻衅滋事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