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公安局关于启用“天网二期”电子警察系统的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花荄城区、辽宁大道、辽安大道、成青线、秀墩线部分道路路口、路段新建了“电子警察”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安县公安局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零时起启用以下24处“电子警察”,其中19处红绿灯路口、3处区间测速及2处固定测速。届时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电子警察”抓拍到的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志(线)、超速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花荄城区、辽宁大道、辽安大道、成青线、秀墩线部分道路路口、路段新建了“电子警察”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安县公安局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零时起启用以下24处“电子警察”,其中19处红绿灯路口、3处区间测速及2处固定测速。届时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被“电子警察”抓拍到的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志(线)、超速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