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 日起,乌鲁木齐市312 路、909 路公交线路的公交车开展分段计价收费试点工作,试行前门上车刷卡收费,按照乘距,在后门下车结算的新收费方式。
据了解,此次在我市郊区公交线路实行分段计价收费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的,也是为了解决我市分段计价公交线路票款流失问题,减轻驾驶员监督票款的劳动强度,实现站台客流量分布统计,便于合理化调度工作进行的。
试行分段计价公交车上的刷卡机设备,采用GPS 通讯模块实现站点定位,通过无线传输模块进行收费。公交车前、后门各安装一台刷卡机,持卡乘客上、下车都要刷卡,按照实际乘车站距分段进行计价收费,上传刷卡交易记录完成分段刷卡消费。
据介绍,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对调整分段计价公交线路收费方式的意见》(乌发改医价(2015) 700 号) 以及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计委《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公共汽车票价的通知》( 新计价房(2001) 463 号) 文件规定:郊区零票价格均实行分段计价,以1.00 元/人次起价,乘距在10 公里以下的为1.00 元/人次,10-15公里为1.5 元从次,15-20 公里为2.00 元/人次,20-25 公里为2.5元/人次,30 公里以上为3.00 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据了解,此次在我市郊区公交线路实行分段计价收费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的,也是为了解决我市分段计价公交线路票款流失问题,减轻驾驶员监督票款的劳动强度,实现站台客流量分布统计,便于合理化调度工作进行的。
试行分段计价公交车上的刷卡机设备,采用GPS 通讯模块实现站点定位,通过无线传输模块进行收费。公交车前、后门各安装一台刷卡机,持卡乘客上、下车都要刷卡,按照实际乘车站距分段进行计价收费,上传刷卡交易记录完成分段刷卡消费。
据介绍,按照市发改委《关于对调整分段计价公交线路收费方式的意见》(乌发改医价(2015) 700 号) 以及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计委《关于调整乌鲁木齐市公共汽车票价的通知》( 新计价房(2001) 463 号) 文件规定:郊区零票价格均实行分段计价,以1.00 元/人次起价,乘距在10 公里以下的为1.00 元/人次,10-15公里为1.5 元从次,15-20 公里为2.00 元/人次,20-25 公里为2.5元/人次,30 公里以上为3.00 元/人次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