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第十二中学一位历史教师,不仅在课堂上用钢筋暴打女学生(章耀尹),还亲手将临死的学生从四楼扔下去摔死!记者随后在校门口的空地上看到了临时搭建的灵棚,旁边放着遇害学生在事发时穿着的衣服,上面布满了斑斑血迹,放在一起的还有学生遇害时被打掉的牙齿,行为恶毒至极。(节选自中华网)
疑问
对涉案老师的行为应该如何判定?
法评
您的掌上律师“东方法信”会员朱春立律师认为:
1,这个涉案老师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而不应该是报道中提到的故意伤害罪),根据目击学生的证词可以确认其作案手段残忍(持续攻击被害人致命部位、从四楼抛下)、社会影响恶劣(目击惨状的学生需要心理疏导和关爱、严重败坏教师队伍形象),因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处以死刑。
2,被害人家属应当警惕某些人借口精神病人为其脱罪的企图。
3,如果嫌疑人有精神病,也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录用其进入教师队伍并安排到教学岗位上的有关部门及个人将负有法律责任。
疑问
对涉案老师的行为应该如何判定?
法评
您的掌上律师“东方法信”会员朱春立律师认为:
1,这个涉案老师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而不应该是报道中提到的故意伤害罪),根据目击学生的证词可以确认其作案手段残忍(持续攻击被害人致命部位、从四楼抛下)、社会影响恶劣(目击惨状的学生需要心理疏导和关爱、严重败坏教师队伍形象),因此,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处以死刑。
2,被害人家属应当警惕某些人借口精神病人为其脱罪的企图。
3,如果嫌疑人有精神病,也不能免除其民事赔偿责任。录用其进入教师队伍并安排到教学岗位上的有关部门及个人将负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