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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史笔记之秦汉官制】王国/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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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兮虞兮奈若何!
---------垓下歌·项羽


1楼2015-10-26 13:32回复
    简单记


    IP属地:河北2楼2015-10-26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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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15 16: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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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晁错传》载:【宜削诸侯及法令可定者,书凡十三篇
      不得窃用天子仪制
      置吏需依汉制
      无虎符不得擅自发兵
      不得在国内私自煮盐冶铸
      不得擅爵人、赦死罪
      不得收纳亡人,藏匿亡人
      当定期入朝
      不得与外戚家私自交往
      不得与其他诸王私自会晤
      不得私自出境
      不得对朝廷大臣私行赏赐
      另:
      左官律
      【王国人不得宿卫】
      阿党法
      【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为阿党】
      【阿媚王侯,有重法也】
      附益法
      【律,封诸侯王过限曰附益】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4楼2015-10-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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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国官制
        《百官公卿表》载:

        《百官志》载:

        太傅:【大国之王幼弱未壮,汉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
        相国、丞相、相:国中最高行政长官,天子代置
        中尉中央代置。【掌武事】
        御史大夫王国自置
        内史:【内史治国民】王国自置
        郎中令:王之侍卫近臣
        卫尉、大行:【客出入殿者,卫尉、大行主】
        廷尉、少府、宗正:略同中央,景帝朝省
        太仆:同中央
        将军:用兵时临时设置。
        其他不表。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5楼2015-10-2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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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侯官制不表


          7楼2015-10-27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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