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疃里镇后张村木匠王为何调不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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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uu112
牙牙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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疃里镇后张村木匠王,我们村有一家2口人有7个人的地,也有12口人3个人的地,以前该退地的都退了,一该得地的时候却得不上,本来我们村是5年一调地,可是今年那些该退地的死占着地不放。上次调地时不说国家不叫动地,现在一该他们退地就说国家不叫。上次调地时,调地的人捣蛋了,他们每家多了好几块地,现在一说调地就不要脸面,在网上四处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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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调地,农民吃什么
幸运的uu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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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难道是想让没地的农民饿死
幸运的uu112
牙牙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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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农民不懂国家到底怎么规定的,让不让调地,上面说什么我们听什么,真是申述无门
幸运的uu112
牙牙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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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了,有人威胁要逮起来我们
做个帅哥
探花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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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庄都一样,俺家还有5口人没地呢
辩证式分析
状元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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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这里得快有三十年没动地了!俺十一口人才四个人的地!
八两04
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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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都一样
抿尽江湖
一榜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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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划船不用浆,我可以扬帆没有风向,因为我这一生,全靠浪
嘉祥扫黄队长
探花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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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不管之地
xinzf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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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不动,添人不添地,减人不减地,合同还有十了年
xinzf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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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添地 ,死不减地,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亟待完善
已有 15411 次阅读2007-10-30 16:14
文/刘培辰
众所周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出了在我国广大农村土地实行承包责任制(即大包干)。农村承包责任制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实行以来,得到了广大农民欢迎和支持,农村生产力得到彻底解放,土地的主要粮食作物产量(小麦)也由原来生产队(大包干前)的不足100斤/亩,增长到了现在平均800斤/亩。单位面积的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
农村承包责任推广之初,确定了首轮承包期为20年。时值2002年,全国的首轮农村土地承包期届满。为了稳定农村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地发布了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政策,国家也于2002年8月29日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了新一轮农村土地(耕地)承包期为30年。2003年后,全国各地农村逐步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各级政府不仅免除了广大农民的农业税和乡统筹、村提留等费用,还适时出台政策对种粮农民进行种子、农药、化肥、农机等支农、惠农补助,极大的激发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
2007年3月,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于同年10月1日实行。《物权法》明确将农村农民承包的土地确定为用益物权,各地农村也于物权法实行以前,向承包土地的农民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民承包地已经成为物权得到了法律的确认和保护。
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至今,我国的农村土地责任制已经实行近30年。20多年来,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确实起到解放农村生产力,提高广大农民生活水平的目的。但是,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在众多的问题中,凸显出承包地作为一种用益物权的权利主体混乱。
现在广大农村普遍出现这种情况:老人去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或农村经济合作社)并不收回已经去世老人承包地,有的老人已经去世20多年,他(她)的承包地仍然存在;与此相反,在农村首轮土地承包责任制后出生的人,始终没有取得承包地,成为了依靠其他家庭成员土地生活的人。这种怪异的权利主体混乱现象,说明了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农村中已经死亡的老人,作为民事法律主体已经归于消灭。农村土地承包的对象应该是农村中本集体经济组中的活着的主体(村民),一个死人仍然承包土地,他(她)将以什么主体去承包,他(她)将怎样去经营自己的承包的?他(她)又如何去履行承包的权利与义务?从上述分析,一个已故的人仍然保有承包地,与法理不符。
再次,农村中已故的老人保有承包地,而首轮承包期后出生的农民没有土地的现象,既不符合解放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目的是在解放农村生产力,使土地这种资源能够有效和充分利用。
而生者没有土地,死着仍有土地,无疑阻碍了土地作为一种资源的有效利用。农村土体承包经营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作为用益物权应该在使用中发挥的效用,如果承包地只当成一种摆设,保有死者手中,不能尽到物的效用(生产与流转)。那么,无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相悖。
生不添地, 死不减地。已经严重阻碍了农村生产力发展,造成土地资源配置的极大不合理。建议国家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使我国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沿着民主、法治、科学、高效、为民、惠民的方向推进。
xinzf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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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有一些帮助
xinzf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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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土地承包政策精神,生不增死不减,耕地承包30年不变原则里的生不增死不减怎么理解?
生不增死不减怎么理解?是在说承包期间吗?如果是在延续承包期时,农村家庭承包对户前后承包期的人数改变与承包地面积大小有影响吗?pmnk0129采纳率:44% 10级 2013.06.29“生不增死不减”,这应该是对土地承包政策的通俗解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保持稳定,允许继承和流转,如果承包人死亡,可以由其继承人继续承包,这就叫“死不减”。 承包期内家庭人口的改变不直接改变承包土地的面积,如果承包期内农村集体调整了承包方案,面积就可能发生改变。
xinzfjx
探花夸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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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一些政策请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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