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新《食品安全法》顺利实施,10月16日,莒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县90家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36名局机关相关科室及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监管执法人员进行了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
此次培训采取播放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赵森副处长的新《食品安全法》授课录像为主。赵森处长分别从“监管、标准、规范、追责”最严格等四个方面详细阐释了这部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重要举措等内容。重点讲解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禁止行为以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此外,还对10月1日即将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进行了详细说明。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意识,增强了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主体责任人意识,明确了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此次培训内容从食品生产经营的日常行为出发,针对新旧法的异同做了详细讲解,强调了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并阐述了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主体资格、从业资格、进货查验制度、进销货记录、食品质量管理、食品贮存及运输、食品标识标签、食品广告等方面的事项。
通过培训,使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新《食品安全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主体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也为科学规范生产、依法诚信经营成为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自觉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莒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付成通)
此次培训采取播放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赵森副处长的新《食品安全法》授课录像为主。赵森处长分别从“监管、标准、规范、追责”最严格等四个方面详细阐释了这部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重大意义和重要举措等内容。重点讲解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禁止行为以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此外,还对10月1日即将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进行了详细说明。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意识,增强了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主体责任人意识,明确了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此次培训内容从食品生产经营的日常行为出发,针对新旧法的异同做了详细讲解,强调了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并阐述了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需重点关注的主体资格、从业资格、进货查验制度、进销货记录、食品质量管理、食品贮存及运输、食品标识标签、食品广告等方面的事项。
通过培训,使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新《食品安全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主体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也为科学规范生产、依法诚信经营成为食品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自觉行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莒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付成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