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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因——梦与人的社会环境、心理因素以及形体状况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钱钟书在《列子张湛注~周穆王》中,对我国古代释梦之说讨论甚详,并提出了梦或成与“想”、或成与“因”。想梦,即所谓“体气之梦,因体内之感觉受触而成梦”。


1楼2015-10-19 13:32回复


    IP属地:上海2楼2015-10-19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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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眠时局部大脑皮层还没有完全停止活动而引起的脑中的表象活动。梦,如同醉酒的姑娘,是那样的幽美,是那样的妩媚,是那样的扰人心如乱麻;我时常追问,因为美好的事物,美好的人生,美丽的姑娘一次一次地浮现,但是当我真正追逐的时候却不见了踪影,生活就是梦幻的串联,但却不能一一追逐,但是如果有少这样的源泉,就失去了动力,也许梦里梦见的东西到了第二天就忘了所有。 梦是如何产生的?是这样的,当你经历了一天后,色色彩彩的事情充满了整个脑袋,你自然会想那些激动的事情、这样,即使你睡着了,一部分的脑细胞还未休息,还在活跃,便产生了梦。


      3楼2015-10-19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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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因素我国古代思想家认识到人的一部分梦境是由来自体内外的物理刺激制造的。来自体内的物理刺激,如一个人腹内的食物过量或不足的刺激而引起的梦境。所谓“甚饱则梦与,甚饥则梦取”,或“甚饱则梦行,甚饥则梦卧”。有来自体外的物理刺激,如人在睡眠中“藉带而寝则梦蛇,飞鸟衔发则梦飞”,“身冷梦水,身热梦火”,“将阴梦水,将晴梦火”,“蛇之扰我也以带系,雷之震于耳也似鼓入。”在梦的分类一节中的“感梦”(由感受风雨寒暑引起的梦)和“时梦”(由季节时令变化引起的梦)均属于由外部物理刺激引起的梦。我国现代著名心理学家张耀祥教授对此曾评论道:“承认物理的刺激作为梦的原因,破除了无数关于梦的迷信。”


        4楼2015-10-19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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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来看2楼的


          5楼2015-10-19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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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吃2楼粑粑


            6楼2015-10-19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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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我笑了半天了


              7楼2015-10-19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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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上不要调皮


                8楼2015-10-19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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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发大脑能量运作,是有不同触发端的;主要分为:外界触发端和内心触发端。   (1)外界触发端:主要是睡觉过程中,身体感受外界的各种信息,从而引发人们做相关信息的梦境。   如:当床铺比较热的时候,我们比较容易梦到“火”或各种“热源”;当旁边响起轻微的“警铃声”时我们容易梦到“救火车”、“救护车”或“警车”等;当旁边有人播放“救命”的喊叫声时,我们就比较容易梦到“逃命”的场景;当全部加在一起,您将会梦到“火灾”,而您不久就会被恶梦所惊醒,依此来避免各种“灾难”。   (2)内在触发端:包括身体的疾病或舒适感,和心理的各种日常的思考、情感、喜好等。   如:人们有各种疾病时,经常会出现恶梦,以及各种生理因素所导致的梦境;人们在睡前情绪激动或持续思考等,就容易做一些相关的梦,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而在这些梦境很多时候与你日常的喜好有关,所谓“好仁者,多梦松柏桃李,好义者多梦刀兵金铁,好礼者多梦簋篮笾豆,好智者多梦江湖川泽,好信者多梦山岳原野”。


                  9楼2015-10-19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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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10楼2015-10-19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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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心理分立原理,人的意识分为四类,第一类是与环境中的人、事、物有关的意识;第二类是关于客观事物本身意义的意识;第三类是与欲望、情绪等各类感受有关的意识;第四类是通过眼耳等感觉器官获得的感觉。每一类意识都是各自独立的,由功能相对独立的脑结构各自完成,如大脑前额叶和丘脑背内侧核是第一类意识的产生机构。
                        对于同样的一个词,如美丽、高雅,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人说,意义都会不一样,可能是赞美,可能是敷衍,也可能是讽刺、挖苦,这就是词的相对意义,是与环境的实际情况相关的,是第一类意识,是最为重要的一类意识。第二类意识仅是对事物本身意义的意识,并不与现实相关。人清醒时,四类意识并存,梦只包含了第二、第三这两类意识。凡是关于事物本身意义的情形都可能出现在梦中,也就可以出现许多脱离现实的离奇组合,甚至连自我也不清晰。当然,在梦中是不可能知道这些事物是否离奇,只有当我们清醒时,第一类意识机制工作时,才能知道自己做了一个离奇的梦。离奇的梦和不离奇的梦,性质都是一样的,只是内容不同。梦中会出现欲望、情绪等各种感受,这是第三类意识。如果做了恐怖的梦,会引起第三类意识机制的反应,如产生惊吓。第三类意识属于个体生存需求的生物性意识,虽然是你的脑器官产生的,但并不能完全代表你,不能说梦中出现的需求就是你的本质所在。实质上,这些需求只可以代表你的一部分,在你的理性(第一类意识和第二类意识)层次也有关于这些需求的,而且更能代表你。非常有趣的是,很多的时候理性需求与感受类需求是矛盾的,他们并存在你的意识中,并相互斗争伴随你的一生,他们之间的冲突可能使你无以适从,但一般不会导致心理障碍,这也是绝大多数人的日常心理状态。
                        我们为什么会做梦,梦的产生机制还不清楚,可能入睡后,一些器官(包括感觉器官)的活动会引发做梦。梦的内容与我们的期望、企图、担心等各种心理趋势有关。经实验证实,梦的内容倾向是可以人为改变的,如你想做飞翔的梦,只要你在入睡前默想,经过多次努力就能实现做飞翔的梦,但梦的内容并没有特殊意义的隐含。


                      11楼2015-10-19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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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一部分梦,的确可以通过已知的科学加以解释,有时这种解释似乎十分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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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的真谛在于客观的揭示事物的本质和真相,而非死守教条。
                          时至今日,尚没有有力的科学证据证明超自然力量及灵魂的不存在,科学解释的范畴是有限的,随着认识的增大而增大。
                          而只有科学才是正统其他都是旁门左道这种思想是错误的。简单的说,我们并不能认为已有的科学是完全正确甚至是解决一切的法宝,事实上,如果我们对没有证实的事物“臆断其有无”,片面地认为超自然力量和灵魂的不存在也是不科学的。
                          对于这些无法解释的现象我们应该认识到:1.科学只在一定范围内支配着事物发展。2.科学是在接受与批判中发展,科学在一定的时间内还无法摆脱片面和教条主义,也就是说科学得到的结论也许并非这个事物最终的本质。


                        13楼2015-10-19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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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2015-10-19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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