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一个亲戚在长安沙头一个厂里做生产管理,在曰常工作中得罪了厂里下属。亲戚在一次工作出差中被该下属请人报复,用刀捅伤了大腿。当时人跑了,到现在还没抓到。厂里当时向社保局为伤者申请工伤,社保局受理材料后调查,于一个多月后中止工伤流程,结论是要派出所出证明,证明是谁打你,为什么打你。后多次去找派出所,派出所反应案件正在侦察。现在问题是亲戚还在住院,厂里又以社保局没作工伤认定处理。不发工资。医药费目前是厂里垫的。厂里也没交钱,是和厂里有合作关系的医院。现在是伤严重要转院去广州。厂里不肯出钱治。这种事情现在要怎么处理。还有社保局认定工伤要的这个证明派出所能开吗?因为当时报警口供也说了,是同公司下属某某人报复的。请懂的高人指点一下。或推荐历害点的律师。或介绍一下长安这边有关系的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