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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生》by阿仲 (家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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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白芷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不管是看上去还是听上去都特别娘炮。
现在要上大学,他又动了改名的心思,可是溺爱他的母亲无论如何不同意,也只得作罢。母亲说,不管你多讨厌这个名字,你都必须叫白芷。
白芷问理由,母亲不说,但是反复叮嘱到了大学不准暴露他会医术的事情,更不准献血。白芷说好,但心下不以为然,他的医术都是母亲传的,不功不过勉勉强强而已,比不得母亲妙手回春。至于献血,他长这么大都没献过,估计以后也没人敢找他献血。
因为白芷的长相足够把所有人秒杀于一米之外。
白芷不丑,相反的他很好看,是那种狼一样野性的好看。身材修长宽肩窄腰,墨眉斜飞,眼尾上挑,鼻梁挺拔,唯是侧脸一道刀疤异常骇人,从眼角到下颌,纵贯全面。
同时白芷生性冷淡,话也不多,看人时由于身高远超标准身高而常常垂眼俯视,浑身上下透着逼人寒气,所以从来没人敢逼迫他,从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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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5-10-11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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