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关系问题:
初期的土地重新分配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土地问题。一些支持明政权的地主得以保留既得利益,甚至得到了扩充;拒绝归降、企图负隅顽抗到底的大地主被消灭,被剥夺的土地、无人的荒地重新被分予其他农民和勋贵。由于土地私有、允许民间自由买卖,权贵、士族、有钱的商人和大地主就可凭借政治、经济上的优势兼并、收购靠“一亩三分田”维持不了生计的农民的土地。初期较为分散的土地不断地重新走向集中,到了王朝中期又形成了新的大地主阶级。土地的重新集中使自耕农承受更重的经济负担,而贵族、官僚的私有土地大抵免税、少税,原来的赋税收入重新分配到其他自耕农身上。
普通的自耕农本身土地不多,遇到像水灾、旱灾、蝗灾等自然灾害往往处境困难,这时若再碰上战争、加赋则难免破产流亡。失去土地的农民要么沦为流民、乞丐,要么投靠亲戚好友寻求转业和救济的机会,要么给地主当佃户获得一点微薄的收入,要么就是上山当土匪或成为流寇起事抢夺土地。
明代的农民战争就是这样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最后灭亡了明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