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生命价值高于天。在征地拆迁涉及的群众仍有不满甚至反对的情况下,政府以及其他相关单位都有责任体察民情、纾解民怨,在依据法律政策做好补偿安置工作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再正当的征地拆迁行为,都不能逼迫群众以命相争。
随着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出台,阳光、规范、和谐地推进征地拆迁已成社会共识。然而事实证明,一些地方政府跑偏的政绩愿望与开发商的逐利冲动相结合,导致征地拆迁中漠视群众的土地、房屋等财产权利,代民做主、以权谋私、以权害法等现象仍然存在,需要下更大力气解决。
征地拆迁不能与民争利,而是要保证群众从中获得发展机会,享受到发展的好处。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工业化中期,各地征地拆迁量还可能增大,稍有不慎都可能引发矛盾冲突,损害社会和谐稳定,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决执行中央政策,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才能真正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随着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出台,阳光、规范、和谐地推进征地拆迁已成社会共识。然而事实证明,一些地方政府跑偏的政绩愿望与开发商的逐利冲动相结合,导致征地拆迁中漠视群众的土地、房屋等财产权利,代民做主、以权谋私、以权害法等现象仍然存在,需要下更大力气解决。
征地拆迁不能与民争利,而是要保证群众从中获得发展机会,享受到发展的好处。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工业化中期,各地征地拆迁量还可能增大,稍有不慎都可能引发矛盾冲突,损害社会和谐稳定,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决执行中央政策,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才能真正做好征地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