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甲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于1998年10月15日刑满释放。1999年4月份,某甲同其弟某乙(15岁)连续盗窃正在使用的变压器6台,价值2500元,并使农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问:对某甲和某乙的行为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2.某甲因犯盗窃罪于1998年10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三年,1999年8月7日某甲的朋友某乙来其家中做客,酒后某乙将自己的手提包忘在某甲的家中,内有手机一部,金项链一条,价值1万元,被某甲收起,某乙酒醒后,想起自己的手提包在某甲家中,便返回寻找,某甲称未曾见此包,某乙多次向某甲索要未果,遂向法院起诉。问:某甲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