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有效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现就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部门应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作风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当前学校行政办公用房调整的实际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合理设定所需勤工助学岗位,所设岗位应有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尽量多设既能帮助工作、又能锻炼学生的技能类岗位,从严从紧控制接听电话、卫生保洁等行政服务类岗位。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行政服务类岗位至少减少10%。
二、各学院、各部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三、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周二)下午5:00前,将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各单位的岗位计划经学生工作处审定发出通知后,方可安排下一步的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凡未申报勤工助学岗位计划、自行联系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单位,学生工作处将不予计发勤工助学补助。
附件: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9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有效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现就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各部门应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和作风建设的要求,充分考虑当前学校行政办公用房调整的实际情况,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合理设定所需勤工助学岗位,所设岗位应有明确、具体的工作内容,尽量多设既能帮助工作、又能锻炼学生的技能类岗位,从严从紧控制接听电话、卫生保洁等行政服务类岗位。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行政服务类岗位至少减少10%。
二、各学院、各部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时,应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特点和工作性质,不得让学生从事危险性、有害身心健康的、不便于学生参与的工作。
三、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周二)下午5:00前,将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各单位的岗位计划经学生工作处审定发出通知后,方可安排下一步的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凡未申报勤工助学岗位计划、自行联系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单位,学生工作处将不予计发勤工助学补助。
附件: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