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类别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2015年下半年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中新增开考《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门科目。新增科目及其它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相关栏目下载。
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各类别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2015年下半年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中新增开考《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门科目。新增科目及其它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相关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