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华,字星福, 原名饶有贵。 1932年生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北城,幼时就读于镇雄县立第一中学堂。1944年秋服役于滇军任暂编二十四师陇生文部,任师部警卫员,同年参加滇西大反攻。1945年9月,随部到越南受降,收缴北纬16度以北日本侵略军的装备;1949年6月调至云南保安第一旅,任警卫连连长,10月,保一旅改编为第93军278师,任副官,副官长;随部到鹤庆、丽江、剑川一带驻防,鹤庆县政权交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滇桂黔边纵队七支队后,其部调至昆明市驻防,12月9日在昆明起义,投入昆明保卫战,参加防守巫家坝机场一带及嵩明、寻甸方向的战斗,又随部到元江一带堵截南逃的蒋军残部。后任解放军暂编第13军暂编39师任连长,合编后任38师113团一营(钢铁营)一连(英雄连)连长,副营长,营长。其后随部于滇南千里追击,把逃向滇南的国民党残敌,歼灭在哀牢山和澜沧江畔,把五星红旗插到祖国西南边疆重镇--打洛。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被抽调连其在内2221人至15军赴朝作战。1951年负伤回国治疗,后返回原部队参加抗法援越战争,奉命帮助越南培训装备部队,和大部队围剿中越边境的残存土匪的战斗任务,先后历时3年,进行大小作战516次,此后于边界执行边防建设任务。1958年转业,任会泽水电局任局长,镇雄县任工段段长。整风文革时期被批为右派分子,下放至镇雄县中屯镇头屯村劳动改造,文化大革命后得到平反,未复职,定居于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