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浑噩噩过了一天,平时搜无数次他的名字,刷无数次论坛,热切渴望着看到有关他的消息。而今天,我只能逃避,面对他丢盔弃甲。
我一直以鄙夷的目光看待女友粉,觉得她们是最天方夜谭痴人说梦的一群人。到头来,发现我自己就是我所不齿的这些人。
他美好到我愿意把世间一切最好的形容词送给他。可他又不需要有多好,一颦一笑都准确无误地刻在我心里。
我好想把他藏起来。
他就像个行走的艺术品,我愿耗尽一生去欣赏和追逐他。突然某天得知这件艺术品已经被人拍去,而我要表现得理智成熟,因为这件艺术品从来就不曾属于我过。
我还是可以欣赏他,仿佛一切都不曾改变,却又已经变了:他还和曾经一样美得摄人心魄,而我回到了现实。
我多么不想理智,我想和他在有星光的草地上听虫鸣,听他喁喁细语,听他唱他喜欢的歌说他经历的事。我也想看他轻笑眯眼,看他吃饭睡觉,看他做一切平凡却带着致命诱惑的动作。
今天那条热评,看得泣不成声。多年以后我也不会嫁人,我还可以喜欢他吗。
我真的好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