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比邻星吧 关注:89贴子:6,103

to涯:)关于 真相 误解 沟通 寻找 and you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不接收私信的你:)那我就发到这儿吧,假如能看到就最好了~!


IP属地:上海1楼2015-08-31 10:04回复
    最后 有一点点建议:) 1)无论事情始末如何,生竞吧里需要joy&peace 0w0 很不幸这件事牵扯到了吧内的事务,那么我觉得最适合的做法不是纠缠谁举证,而是尽快找出真相,即诚心地把《who did what》找到。在那之前假如可能,尽量不要和吧里的人们(无论吧务前吧务还是anyone00)太多交流,假如他们已经选择了一个side,你应该站在最中间,无论以吧主还是“决定者”的身份,寻找与判定。在最后,当然可以要求道歉,与更多你认为正确的事儿。
    2)a little bit personal 真的真的只是猜想 我不知道1997会不会跟你这么说 “难道你不相信我么” 但你要做的还是,一直都是,找出真相不是吗?假如你一直说另一方“没有证据”而由此根本不深入调查,是不是在隐形中也选择了一方呢? 从法律上疑罪从无固然对,但从逻辑上,没有证据,可能不犯罪,也可能犯罪。这条法律的目的是宁可少捕也不错捕,但涯 你的生活也是这样吗?尖锐一点,“宁可和一个可能居心叵测的人在一起 也不 冒着伤对方的心的风险找出真相”? 何况我觉得持有正义的一方更应该挺身而出,to justify oneself or simply to put his girlfriend out of this. 假如最后证明真是误会(情况2的最好版本),我想祝愿每个人大度而清晰。涯,加油;)


    IP属地:上海3楼2015-08-31 10:04
    回复
      看了看你最近的帖子w 记得和一个朋友讨论关于“理性与情感”时,他还自嘲地笑“对理性的执着追求不也是种情感吗,根据二元论你永远都无法用逻辑推导出前提。” 更重要的,也许是在用逻辑寻求真相的同时做到 看众生 那样的怜人悯世,和保持自己内心的希望吧:)
      祝涯幸福,并on 研究生 心想事成;)


      IP属地:上海4楼2015-08-31 10:07
      回复
        同时,我声明一点,我会在法律所规定的追溯期内追究一切造谣或参与造谣的人的法律责任。


        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5-08-31 19:41
        回复
          啊对了还有关于公私的事儿~
          你在回复时说,如果罪犯在贴吧中没有犯规或发表扰乱国家安全的言论,那么理应不该对他与对别的吧友有任何区别对待。不过,在众人已经知道(不是认定,而是实证此人真是罪犯)他的罪犯身份时,他在贴吧内的存在就可以被视为扰乱秩序了吧?假若是在逃的罪犯的话:)
          从某种角度讲,1997在生竞吧中就是被《认定》为《在逃罪犯》的这样一位使用贴吧者。当然疑罪从无完全正确,不过众人的认定不会因此而改变。假如事情最后有了结果,很希望能把所有真相(也就是,真正的真相,不是指控或互相撕w的“版本”,是“已经无人敲桌子,也无人扔杯子了”的真相)post出来,耐心解释,最后希望能够形成一个共识--无论共识是什么。
          祝好,既希望大家慢慢来(包括打字和思维巨慢的我w),又希望事情早早解决。不论如何,祝好。


          IP属地:上海10楼2015-09-05 11:26
          收起回复
            借楼存2张好图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5-09-20 02:41
            收起回复
              另外再提一点,你在暖暖环游世界的帖子里也承认被19970505504“勾搭”过的当事人都认为自己与这些事无关且与19970505504无关,然而你却认为这明显不符合事实的指控中的自相矛盾的地方无关紧要,这完全是选择性无视和自欺欺人。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14楼2015-09-20 15:29
              回复
                借楼存图,多谢。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5-09-23 21:41
                收起回复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段话来自 http://www.court.gov.cn/zgcpwsw/sh/shsdyzjrmfy/ms/201403/t20140325_610597.htm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15-09-24 15:11
                  收起回复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15-09-26 19:46
                    收起回复
                      另外我对本文第一句话表示一点疑问,你现在是高一对吧,是打算学竞赛吗?SAT那么好不是要出国吗,那又为什么又说自己是想考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的生竞人呢?当然,没有任何规定说想出国的人不许参加联赛,我只是好奇罢了,而且您在生物竞赛吧是2级,楼主如果觉得涉及个人隐私可以把本楼层删除。


                      IP属地:重庆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5-09-28 09:34
                      回复
                        实在超级抱歉,十一想回复来着,忽然多了一些项目,一直抽不出时间QDQ
                        对于一直在说的事,我渐渐觉得,也许与需要完全证据佐证、非黑即白判别、结果有判别意义的法律还是不同的吧..每个人的判断,最终其实是基于,也只基于那个人本身的视角与心境,ta的所知和所思的,而决定本无关对错。我从未将自己放在法官的位置,去做判决;从某种角度讲,花大精力去找每个当事人找到“真相”,在这件事(每个人做出自己的判断与选择)也许没什么用处,而真正的法律是写下来以求公平的,这件事没人有资格判定,也没有执法的人。本来希望从另一个视角,讲讲自己的看法,后来还交流到很多broader的有关法律、造谣判定等事,可能因为我不太清楚其中一些细节,有的还是没理解QDQ 但小小有空的时候一直会看你的贴吧,看你和1997君的交流,好棒的生活哟w 我觉得对我来说,对已经说出自己想法的人来说,也许还是会《默默在内心》坚持一些我自己得到的《并不完整,也没有完整联系的》推论,但觉得也许这算是我自己的判断,而与你交流一直很开心,感谢:)
                        @法不责众, 完全没有这个指向!只是在讲,若众人的看法形成了一个固定的pattern,那么1)必有隐藏真实原因起因 2)有 人在恶意、非恶意宣传(诽谤),这两者必居其一。 在一开始我的推论里,我是认为是第一种的,其实现在我还不太清楚第二种的话情况是啥QDQ 不过假如你最近忙,不向我回复也是可以的w 可能细节什么会很多吧,假如你自己觉得成立,我觉得就没什么问题。
                        还是太过抱歉QDQ 最近的事情的确太多了,接了学校的两个机构的负责人,然后所有活动都在开展,同时要准备11月的toefl 0w0 不论如何,小小说一下现在的我吧w
                        不知能不能这么说我是“生竞er”,的确我在准备本科出国,已经考了SAT和3门AP美国课程,挺想去美国留学的,想学社会科学呢w 但同时,我对生物很感兴趣,觉得从小至大,从分子到细胞到整个生态系统甚至宇宙的分布,生命体似乎能够在每个地方展示出生活可能的规律排列。现在的高中教材缺少一点体系,觉得基础如普生、还有每门比较focused的生物教材,都能让我学到很多,也感受很多大师情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上海生物超弱QDQ,不过本来参加生物竞赛可以算是与学习生物同步吧,没有很高的理想和指向性,已经高二了,才开始跟着市里唯一一个业余学校,刚学完无脊椎动物QDQDQ... 说起来,涯现在学的应该真的很难很需要深刻理解还有动手实践了吧,加油w,生物好棒的感觉~ 不过社会科学也有自己的魅力,像是同志而不同道罢了:)
                        问题是,我还很向往两个中国的法学学府,北大-法学系还有清华的国际法~:)也很希望能试着能不能拼一拼,试试这些呢~所以,现在有点像是脚踏三只船QDQ,出国要做的课外活动、领导力提升,还有课内的作业与生物竞赛的内容都要做呢... 至今觉得还可以handle,但跟各种学长学姐谈心时,都说这并不可能,劝我早些作出决定.... 但是真的不想放弃哇!而我觉得自己或许可以找到更高效的方法,do the impossible :)) 学姐怎么看呢..?
                        不论如何,这个帖子竟然有60+回复啦,觉得跟你谈这些都很愉快,假如能去山大,直接和教授们还有你交谈,听你们对中国的、世界的生物发展的期望,应该会超级有意义呢;)《只是脑洞hh》 再次,感谢。又要忙了,best wishes ~!
                        Enya
                        “生竞” + “出国党” + “高考党” + “人情大抵不相远坚信者” + “愿用情与法以致心所愿者”
                        致上;)


                        IP属地:上海22楼2015-10-23 21:10
                        收起回复



                          IP属地:重庆23楼2015-10-24 00:16
                          收起回复
                            真是佩服楼主呢,自己都承认自己脑补出来的想法并不完整而且相互之间没有什么联系(应该是逻辑上的联系吧),言论不仅没有事实佐证反倒有事实来打脸,还要坚持这样的看法不动摇,真是坚定的唯心主义战士。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24楼2015-10-24 10:04
                            收起回复
                              思聪高富帅可是大众老公,绯闻非常容易传,那么按照楼主的逻辑,这姑娘也是毫无问题的,怎么会被起诉而且法院受理了呢?这一定是中国目前的法律不完善,这一定是思聪不考虑这小模特的语气和心态,这一定需要楼主为她辩护啊!


                              IP属地:重庆来自iPhone客户端25楼2015-10-26 13:39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