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城乡规划局:
天洋城一期的规划变更问题一直困扰着广大业主,去年九月份以来,广大业主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天洋城一期规划变更问题,主要包括9号楼与15号楼之间人工湖及地上798个停车位未建设等问题。人工湖的取消影响了小区的景观,降低了小区的整体品质,地上停车位其产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属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均可无偿使用,不能买卖,将地上停车位取消无疑侵害了业主的利益。你局在8月12日公示了天洋城一期的规划变更,将原有的人工湖取消,将地上停车位减少一半(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一个没建),这将极大侵害业主的利益,对此广大业主不能接受。基于此,广大业主发联合声明向开向商和迁安市城乡规划局,反对目前的规划变更,一致要求按原方案建设。
声明内容附后。
业 主 声 明
迁安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于2015年8月12日对迁安天洋城一期规划变更进行了公示,对此,天洋城一期广大业主持反对意见,反对变更,要求天洋地产(迁安)有限公司按照原方案(即2012年3月公示方案)进行建设。
众所周知,天洋城一期A标段6栋1400户已于2013年12月交房入住,B标段8栋1900户已于2015年1月交房入住,在交房入住如此长时间后再对一期规划进行变更,这是典型的“先上车后买票”,先建设完工形成既定事实后补充手续进行公示的违规违法行为。早在2014年,一期广大业主在发现开发商未按已公示方案建设后就曾多次向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反映其未按规划公示进行建设的问题(有当时向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反映该问题的录音录像和书面材料为证)。
本次变更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未征求业主意见,未召开听证会,属于程序不合法,更是与中央目前三令五申的依法行政背道而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六十条第五款之规定,此次变更无效,广大业主不承认其法律效力。
天洋城一期的规划变更问题一直困扰着广大业主,去年九月份以来,广大业主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天洋城一期规划变更问题,主要包括9号楼与15号楼之间人工湖及地上798个停车位未建设等问题。人工湖的取消影响了小区的景观,降低了小区的整体品质,地上停车位其产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属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均可无偿使用,不能买卖,将地上停车位取消无疑侵害了业主的利益。你局在8月12日公示了天洋城一期的规划变更,将原有的人工湖取消,将地上停车位减少一半(现在的实际情况是一个没建),这将极大侵害业主的利益,对此广大业主不能接受。基于此,广大业主发联合声明向开向商和迁安市城乡规划局,反对目前的规划变更,一致要求按原方案建设。
声明内容附后。
业 主 声 明
迁安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于2015年8月12日对迁安天洋城一期规划变更进行了公示,对此,天洋城一期广大业主持反对意见,反对变更,要求天洋地产(迁安)有限公司按照原方案(即2012年3月公示方案)进行建设。
众所周知,天洋城一期A标段6栋1400户已于2013年12月交房入住,B标段8栋1900户已于2015年1月交房入住,在交房入住如此长时间后再对一期规划进行变更,这是典型的“先上车后买票”,先建设完工形成既定事实后补充手续进行公示的违规违法行为。早在2014年,一期广大业主在发现开发商未按已公示方案建设后就曾多次向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反映其未按规划公示进行建设的问题(有当时向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反映该问题的录音录像和书面材料为证)。
本次变更未按法定程序进行,未征求业主意见,未召开听证会,属于程序不合法,更是与中央目前三令五申的依法行政背道而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六十条第五款之规定,此次变更无效,广大业主不承认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