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娥托梦伸冤案 柔弱农妇遭迫害
山西万荣县一善良农妇无罪被公安局刑拘,宾馆拘禁、监视居住长达7个月。该农妇受惊吓后,至今神情木呆,说话语无伦次,有冤无处伸。
2011年7月20日下午,嘈杂、尖啸的警笛声震动了万荣县裴庄乡南百祥村整个村子。上百名警员,乘着三十余辆警车,将正在家做饭的农妇许仲莲抓去。当时,整个院子都是警察,其中,十多个彪形大汉穿着警察衣服的人二话不说,迅速给许带上手铐,抬着许像贼偷人一样就往外跑,出门时,许的手和胳膊磕在门边上,鲜血洒满了巷道。
许仲莲,山西省万荣县南百祥村第三组居民,今年48岁,在村里从未与人吵过架,是整个村里出了名的善良、柔弱女人。公安局只所以抓她,是因为前一天(7月19日)裴庄乡派出所在抓柴旭(许的丈夫)时,许要他们出示警察证件,由于警察没有证件,许说:“没证件你们能到村里随便抓人,把证件拿来,随你们带走。”在村里停留了有半个小时,期间,巷道里有数十名村民围观。后派出所所长杨建斌来后,他们就将柴旭强行带走了。
7月20日下午,万荣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以妨害公务罪名将许刑拘,许在看守所三次被提审,脚镣、手铐的滋味一点都不能少。刑拘一个多礼拜后,提审时提审人员拿出两份伤情《万荣县公安局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时间是7月26日,鉴定书上没有鉴定人签字,让许招认打了公安人员,许感到莫大冤枉。许说:“不但我没有和公安人员肢体接触,其他围观的村民也没有人靠近公安人员,再说这时间也不对啊,19号抓的人,26号的鉴定结果,他们的伤从何处来?”他们的伤到底从哪儿来的?至今都是个谜。
此案报检察院后,检察院不予逮捕。
2011年8月5日晚十时,公安局将许从看守所提出,又囚禁在万荣飞云宾馆,日夜由八人轮流看守,连上厕所都被人跟着,许完全失去人身自由。
2011年8月6日早上,公安局让许给女儿柴洁打电话,让女儿来飞云宾馆,公安局要问一些7月19日那天的情况。女儿想见母亲心切,十时便赶到了飞云宾馆。在办案人员录口供时,柴洁实话实说。有一个姓孙的警官总是训斥她,说她说的不是事实,并明确的表示,要柴洁按他们的意图回答。百般恐吓、威逼利诱说:“你不按我们的意思来,即便你考上大学,也要把通知书截到我们公安局来,不让你上学。按我们的意思说,让我们把口供写好,对你和你妈都有好处。”柴洁无奈之下口供是被他们强行写了改,改了又写,不知反复了多少遍,桌子下面的垃圾篓里被废口供纸装的满满的,口供写好后,还要送到局里让张少华局长过目,局长看完后,说不行,又改了几处,返回来让柴洁看,孙警官说:“你按我们的意思说,好让我们把口供写完,待会你和你妈都能回去。”不知过了多久,天黑了,给局长第二次送口供的人才回来,说张局长通过了,让柴洁回去,柴洁说:“刚才那个孙警官不是说,按你们的意图改完口供,我和我妈都能回家,那我跟我妈走了。”那人说,你妈还得一段时间才能回去。
2011年8月25日,办案人员给了许一张《监视居住决定书》,起始时间是8月25日,让许回家。
2012年2月8日,公安局给了许一张《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在此期间,许的人身自由是受限制的。
2013年3月23日,万荣县公安局对许妨害公务罪,做出《撤销案件决定书》,以“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荒唐的结束此案。
2013年7月13日,许向万荣县检察院提起控诉,检察院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2013年8月25日,许又一次向检察院提交申请复议,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解释为:公安局认为许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而检察院则认为许没有构成犯罪,两个部门的认识不一致,故不能立案。
检察院一位熟知此案内情的人士对许说:“你是冤了,但你告官难哪!除非你一家人不要过日子了。”
许仲莲自受到公安局的种种打击后,一个好端端的人,竟变成神情木呆,做事丢三落四,说话语无伦次的病态人。她的冤屈不知何时能够得到伸诉!在当今河清海晏的社会,发生这样的案情,真是令人悲哀!
万荣县公安局局长张少华,裴庄乡派出所所长杨建斌合谋迫害许一家人的目的是什么?背后又有什么政治阴谋?迫害的他们家房倒墙塌,四面楚歌,无处可住!被迫背井离乡,逃离万荣那片乌云密布的地界,来到了一个青天白日的地方,以打工糊口供孩儿上学。
山西万荣县一善良农妇无罪被公安局刑拘,宾馆拘禁、监视居住长达7个月。该农妇受惊吓后,至今神情木呆,说话语无伦次,有冤无处伸。
2011年7月20日下午,嘈杂、尖啸的警笛声震动了万荣县裴庄乡南百祥村整个村子。上百名警员,乘着三十余辆警车,将正在家做饭的农妇许仲莲抓去。当时,整个院子都是警察,其中,十多个彪形大汉穿着警察衣服的人二话不说,迅速给许带上手铐,抬着许像贼偷人一样就往外跑,出门时,许的手和胳膊磕在门边上,鲜血洒满了巷道。
许仲莲,山西省万荣县南百祥村第三组居民,今年48岁,在村里从未与人吵过架,是整个村里出了名的善良、柔弱女人。公安局只所以抓她,是因为前一天(7月19日)裴庄乡派出所在抓柴旭(许的丈夫)时,许要他们出示警察证件,由于警察没有证件,许说:“没证件你们能到村里随便抓人,把证件拿来,随你们带走。”在村里停留了有半个小时,期间,巷道里有数十名村民围观。后派出所所长杨建斌来后,他们就将柴旭强行带走了。
7月20日下午,万荣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以妨害公务罪名将许刑拘,许在看守所三次被提审,脚镣、手铐的滋味一点都不能少。刑拘一个多礼拜后,提审时提审人员拿出两份伤情《万荣县公安局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时间是7月26日,鉴定书上没有鉴定人签字,让许招认打了公安人员,许感到莫大冤枉。许说:“不但我没有和公安人员肢体接触,其他围观的村民也没有人靠近公安人员,再说这时间也不对啊,19号抓的人,26号的鉴定结果,他们的伤从何处来?”他们的伤到底从哪儿来的?至今都是个谜。
此案报检察院后,检察院不予逮捕。
2011年8月5日晚十时,公安局将许从看守所提出,又囚禁在万荣飞云宾馆,日夜由八人轮流看守,连上厕所都被人跟着,许完全失去人身自由。
2011年8月6日早上,公安局让许给女儿柴洁打电话,让女儿来飞云宾馆,公安局要问一些7月19日那天的情况。女儿想见母亲心切,十时便赶到了飞云宾馆。在办案人员录口供时,柴洁实话实说。有一个姓孙的警官总是训斥她,说她说的不是事实,并明确的表示,要柴洁按他们的意图回答。百般恐吓、威逼利诱说:“你不按我们的意思来,即便你考上大学,也要把通知书截到我们公安局来,不让你上学。按我们的意思说,让我们把口供写好,对你和你妈都有好处。”柴洁无奈之下口供是被他们强行写了改,改了又写,不知反复了多少遍,桌子下面的垃圾篓里被废口供纸装的满满的,口供写好后,还要送到局里让张少华局长过目,局长看完后,说不行,又改了几处,返回来让柴洁看,孙警官说:“你按我们的意思说,好让我们把口供写完,待会你和你妈都能回去。”不知过了多久,天黑了,给局长第二次送口供的人才回来,说张局长通过了,让柴洁回去,柴洁说:“刚才那个孙警官不是说,按你们的意图改完口供,我和我妈都能回家,那我跟我妈走了。”那人说,你妈还得一段时间才能回去。
2011年8月25日,办案人员给了许一张《监视居住决定书》,起始时间是8月25日,让许回家。
2012年2月8日,公安局给了许一张《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在此期间,许的人身自由是受限制的。
2013年3月23日,万荣县公安局对许妨害公务罪,做出《撤销案件决定书》,以“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荒唐的结束此案。
2013年7月13日,许向万荣县检察院提起控诉,检察院做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2013年8月25日,许又一次向检察院提交申请复议,检察院一位副检察长解释为:公安局认为许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而检察院则认为许没有构成犯罪,两个部门的认识不一致,故不能立案。
检察院一位熟知此案内情的人士对许说:“你是冤了,但你告官难哪!除非你一家人不要过日子了。”
许仲莲自受到公安局的种种打击后,一个好端端的人,竟变成神情木呆,做事丢三落四,说话语无伦次的病态人。她的冤屈不知何时能够得到伸诉!在当今河清海晏的社会,发生这样的案情,真是令人悲哀!
万荣县公安局局长张少华,裴庄乡派出所所长杨建斌合谋迫害许一家人的目的是什么?背后又有什么政治阴谋?迫害的他们家房倒墙塌,四面楚歌,无处可住!被迫背井离乡,逃离万荣那片乌云密布的地界,来到了一个青天白日的地方,以打工糊口供孩儿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