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好事者,每次遇见什么事总喜欢暗地围观。所以,我看到了这件事情的全部。
我家住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像素小区,负责小区南区的物业公司是北京中弘文昌物业,和小区开发商中弘地产共同隶属中弘股份有限公司。从物业服务的第一天起,就不断有业主投诉物业服务太差,迫于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压力,中弘集团对北京中弘文昌物业公司的领导作了“大清洗”,新来的物业领导最重要的KPI就是全额收缴物业费。为了完成KPI新物业开始使用断水、断电、堵锁眼等卑劣手段迫使用户缴费,所以,本来就紧张的关系,让物业弄得更紧张了。我是小区居民,所以对这些了解的很清楚,我看到的热闹也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也正是这个热闹让我思考中国人为什么活的这么卑微。
“我除了骂他,还能做什么?”
8月6日,北京又是个桑拿天。每次遇见桑拿天,我都喜欢去小区地库转转,一是凉快,二是,遇见新鲜事的几率大。刚巧,踏进地库门,就看见一辆警车停在了南区9号楼地库门口。我顿时敏锐地觉察到,物业出事了。因为,物业在9号楼地下一层,通常地上出事了,警车都会直接停在地面,只有地下出事,警车才会进地库,所以我断定物业一定出了什么大事。
我调转方向,直奔物业,果然看到警察正在物业客服部门外和一名年轻的小伙子谈话。小伙子情绪比较激动,一看就是业主。
听完业主的陈述,对整个事件有了大概了解。原来,业主从收房开始就屡遭物业蹂躏,先交物业费才能拿房门钥匙、装修验收物业所要好处费、物业收费不开发票只给白条、供暖不热、上层漏水屋顶被淹、楼边物业私建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楼下保安物业听广播扰民,基本上能想到的麻烦都遇到了。这里边有很多问题经过业主的交涉也解决了,就是供暖不热物业拒绝维修的问题物业一直没有给出说法,所以业主一气之下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和物业对抗。结果,新来的物业为了催缴物业费,直接对这名业主断电、堵锁眼,给业主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并且在业主已经缴纳了物业费的情况下,还无故断电、堵锁眼,所以业主来找物业理论,希望物业赔偿经济损失。
物业怎么可能赔偿经济损失。这点,业主也清楚。他就是心里气不过,“我每年都花钱养着他们,结果还得对物业低三下四,否则分分钟被物业虐成翔,凭啥?”小伙子对警察说,所以他就来物业讨说法,借机骂物业两句,出出气。
其实,谁都知道断电、堵锁眼就是物业做的。我也曾受过这样的待遇。因为我也有同业主一样的遭遇,也曾因为拒缴物业费对抗。只不过因为家里有小孩,不能继续坚持,被迫交齐了欠款。被断电、堵锁眼的用户都是和物业有欠款的用户,如此精准的打击,虽然物业不承认,大家也都清楚,只是没有证据证明是物业做的罢了。不过,物业也曾亲口承认过,他们通过断电的方式迫使私自装修的用户停工;供电局的工作人员在一而再,再而三接到断电保修后,也拒绝再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理由是“我们不介入经济纠纷,这就是物业干的,你交了物业费,保证供电恢复正常”。
“骂人不对,知道不?”警察问业主。“知道,但我除了骂他,还能做什么?”业主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和神情都显得非常悲怆。“你可以联系其他业主集体处理,也可以收集证据起诉物业。”警察说。
对哦,业主是可以联合的嘛。可是,如何联合?什么时间去联合?谁出钱去联合?其实,联合业主这件事,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至少得有传单和时间去做这件事情。即便联合上了,业主买不买帐,谁也说不准。
走法律程序,这个说起来肯定不会错,但是做起来,几乎不可能。为什么?首先就是时间和财力,有诉求的业主基本上就是为解决温饱问题而奔波的业主,就算自己愿意请一天假去法院打官司,但是哪个领导会批给你假去干这事呢?总不能因为打一场官司,就丢一份工作吧。即便领导开恩,那收集证据的工具和时间哪里来?请个律师去收集证据,但是律师的费用基本上和工资持平,甚至更高,为了打官司不养家糊口了?对了,还有法律求助嘛,可是这些事情根本够不上法律援助的标准啊,人家只会告诉你“何必这么较真呢,相安无事大家都好”。
其次,就是国家法律根本没有保护业主的规定啊。物业之所以这么嚣张,就是因为物业法规早已经规定好了物业的权责范围:小区卫生、公共秩序、公共设备维护,其他的一概不管。你家锁眼堵了、水停了、电没了,管物业屁事。物业只需负责给你开一下设备间的锁就够了,至于帮你维修,那是为了提升用户满意度,可做可不做,是施舍给业主的。再者,没有监控资料,怎么能确定是物业所为呢?所以,法律程序很难,真的很难。
警察在询问完业主之后,又叫出了物业经理,和物业经理谈话要隐蔽的多,单独去了一个屋子,关起来门。具体内容不得而知,但是关门之前物业经理说,“我们物业怎么可能动手打人呢”。
最后,业主和物业经理都被带走了,多方打听后得知,是物业经理因为业主骂他动手了。业主报警,物业经理因为涉嫌殴打业主而被警察带走。
只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看到这里,大家也需会像我一样哀业主不幸,怒业主不争。物业问题是谁都能遇到的问题,大家处理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是这位业主确实够奇葩的,自己既没有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的实力,还不愿意面对事实臣服物业。最后闹得人不人,鬼不鬼,事情解决不了,只能靠辱骂他人来获得一丝快感。
但是,这样真的不公平。业主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啊,他也懂得法制、也在为过上幸福生活而辛勤打拼、他也懂尊重他人,为什么这样一个人最后偏偏选择了最原始、最野蛮的手段去解决问题呢?因为只有这种方式的成本他接受的起,不是吗?
如果要哀不幸,或许应该哀我们每个中国人的不幸,如果要怒不争,或许应该怒国人不团结的不争。或许,这样更公平一些,不是吗?
这个热闹我看的很压抑,很憋屈。不知道为什么,只感觉自己在世上活的很卑微,没有尊严。面对一点点权利,就会被虐的体无完肤。中国人的卑与微究竟是什么,因为什么?究竟是金钱,还是权利?
我家住在北京市朝阳区北京像素小区,负责小区南区的物业公司是北京中弘文昌物业,和小区开发商中弘地产共同隶属中弘股份有限公司。从物业服务的第一天起,就不断有业主投诉物业服务太差,迫于业主拒缴物业费的压力,中弘集团对北京中弘文昌物业公司的领导作了“大清洗”,新来的物业领导最重要的KPI就是全额收缴物业费。为了完成KPI新物业开始使用断水、断电、堵锁眼等卑劣手段迫使用户缴费,所以,本来就紧张的关系,让物业弄得更紧张了。我是小区居民,所以对这些了解的很清楚,我看到的热闹也是在这种背景下发生的,也正是这个热闹让我思考中国人为什么活的这么卑微。
“我除了骂他,还能做什么?”
8月6日,北京又是个桑拿天。每次遇见桑拿天,我都喜欢去小区地库转转,一是凉快,二是,遇见新鲜事的几率大。刚巧,踏进地库门,就看见一辆警车停在了南区9号楼地库门口。我顿时敏锐地觉察到,物业出事了。因为,物业在9号楼地下一层,通常地上出事了,警车都会直接停在地面,只有地下出事,警车才会进地库,所以我断定物业一定出了什么大事。
我调转方向,直奔物业,果然看到警察正在物业客服部门外和一名年轻的小伙子谈话。小伙子情绪比较激动,一看就是业主。
听完业主的陈述,对整个事件有了大概了解。原来,业主从收房开始就屡遭物业蹂躏,先交物业费才能拿房门钥匙、装修验收物业所要好处费、物业收费不开发票只给白条、供暖不热、上层漏水屋顶被淹、楼边物业私建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楼下保安物业听广播扰民,基本上能想到的麻烦都遇到了。这里边有很多问题经过业主的交涉也解决了,就是供暖不热物业拒绝维修的问题物业一直没有给出说法,所以业主一气之下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和物业对抗。结果,新来的物业为了催缴物业费,直接对这名业主断电、堵锁眼,给业主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并且在业主已经缴纳了物业费的情况下,还无故断电、堵锁眼,所以业主来找物业理论,希望物业赔偿经济损失。
物业怎么可能赔偿经济损失。这点,业主也清楚。他就是心里气不过,“我每年都花钱养着他们,结果还得对物业低三下四,否则分分钟被物业虐成翔,凭啥?”小伙子对警察说,所以他就来物业讨说法,借机骂物业两句,出出气。
其实,谁都知道断电、堵锁眼就是物业做的。我也曾受过这样的待遇。因为我也有同业主一样的遭遇,也曾因为拒缴物业费对抗。只不过因为家里有小孩,不能继续坚持,被迫交齐了欠款。被断电、堵锁眼的用户都是和物业有欠款的用户,如此精准的打击,虽然物业不承认,大家也都清楚,只是没有证据证明是物业做的罢了。不过,物业也曾亲口承认过,他们通过断电的方式迫使私自装修的用户停工;供电局的工作人员在一而再,再而三接到断电保修后,也拒绝再为业主提供维修服务,理由是“我们不介入经济纠纷,这就是物业干的,你交了物业费,保证供电恢复正常”。
“骂人不对,知道不?”警察问业主。“知道,但我除了骂他,还能做什么?”业主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和神情都显得非常悲怆。“你可以联系其他业主集体处理,也可以收集证据起诉物业。”警察说。
对哦,业主是可以联合的嘛。可是,如何联合?什么时间去联合?谁出钱去联合?其实,联合业主这件事,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至少得有传单和时间去做这件事情。即便联合上了,业主买不买帐,谁也说不准。
走法律程序,这个说起来肯定不会错,但是做起来,几乎不可能。为什么?首先就是时间和财力,有诉求的业主基本上就是为解决温饱问题而奔波的业主,就算自己愿意请一天假去法院打官司,但是哪个领导会批给你假去干这事呢?总不能因为打一场官司,就丢一份工作吧。即便领导开恩,那收集证据的工具和时间哪里来?请个律师去收集证据,但是律师的费用基本上和工资持平,甚至更高,为了打官司不养家糊口了?对了,还有法律求助嘛,可是这些事情根本够不上法律援助的标准啊,人家只会告诉你“何必这么较真呢,相安无事大家都好”。
其次,就是国家法律根本没有保护业主的规定啊。物业之所以这么嚣张,就是因为物业法规早已经规定好了物业的权责范围:小区卫生、公共秩序、公共设备维护,其他的一概不管。你家锁眼堵了、水停了、电没了,管物业屁事。物业只需负责给你开一下设备间的锁就够了,至于帮你维修,那是为了提升用户满意度,可做可不做,是施舍给业主的。再者,没有监控资料,怎么能确定是物业所为呢?所以,法律程序很难,真的很难。
警察在询问完业主之后,又叫出了物业经理,和物业经理谈话要隐蔽的多,单独去了一个屋子,关起来门。具体内容不得而知,但是关门之前物业经理说,“我们物业怎么可能动手打人呢”。
最后,业主和物业经理都被带走了,多方打听后得知,是物业经理因为业主骂他动手了。业主报警,物业经理因为涉嫌殴打业主而被警察带走。
只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看到这里,大家也需会像我一样哀业主不幸,怒业主不争。物业问题是谁都能遇到的问题,大家处理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是这位业主确实够奇葩的,自己既没有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的实力,还不愿意面对事实臣服物业。最后闹得人不人,鬼不鬼,事情解决不了,只能靠辱骂他人来获得一丝快感。
但是,这样真的不公平。业主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啊,他也懂得法制、也在为过上幸福生活而辛勤打拼、他也懂尊重他人,为什么这样一个人最后偏偏选择了最原始、最野蛮的手段去解决问题呢?因为只有这种方式的成本他接受的起,不是吗?
如果要哀不幸,或许应该哀我们每个中国人的不幸,如果要怒不争,或许应该怒国人不团结的不争。或许,这样更公平一些,不是吗?
这个热闹我看的很压抑,很憋屈。不知道为什么,只感觉自己在世上活的很卑微,没有尊严。面对一点点权利,就会被虐的体无完肤。中国人的卑与微究竟是什么,因为什么?究竟是金钱,还是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