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山东日照8月6日讯(记者 张永超 通讯员 段秀军)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群众游泳健身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游泳健身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健身群众生命安全。
8月4日,日照东港区文体新局相关人员在日照市体育局申家新副局长及体育产业科隽桂勋科长的带领下对辖区内的游泳馆和游泳池等游泳健身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是否依法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游泳救生员和教练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数量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安全岗位责任制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是否完备有效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改正。坚持“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从严要求,常抓不懈。
8月4日,日照东港区文体新局相关人员在日照市体育局申家新副局长及体育产业科隽桂勋科长的带领下对辖区内的游泳馆和游泳池等游泳健身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是否依法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游泳池、救生设施、救生器材等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游泳救生员和教练员是否取得相应资质、数量是否符合国家要求,安全岗位责任制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是否完备有效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立即改正。坚持“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将此项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从严要求,常抓不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