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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规】乙未年贞观帝后吧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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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辽宁1楼2015-07-30 13:03回复

    一、关于贴吧定义
    本吧是贞观帝后的专门贴吧。
    本吧热忱欢迎广大喜欢长孙皇后,李世民的朋友的到来,不过若是想来本吧发一些“李世民对长孙不好”、“李世民对长孙不够”之类的质疑李世民、所谓想“帮长孙皇后抱不平”的帖子,请主动点击右上角小叉退出本吧,谢谢合作。
    本吧是贞观帝后的贴吧同时,兼顾长孙晟、长孙无忌等历史人物,因此禁止QJ历史或对历史人物任意歪曲、侮辱、质疑。


    IP属地:辽宁2楼2015-07-30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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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7 06: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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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吧吧规
      ★发帖格式
      ★删帖原则
      ★写文规则
      ★吧务职责
      ★其他规定


      IP属地:辽宁3楼2015-07-30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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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帖格式
        为保持贴吧整齐美观,方便帖子分类。
        发帖格式加前缀一律为:【XXXX】
        XXXX几字内容自选
        水贴最好带【水贴】前缀方便归类管理
        注:
        【】括号内“XXXX”为你所发帖的类别、例如:水贴、求助、讨论、交流、问卷,发文等等


        IP属地:辽宁4楼2015-07-30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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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删帖原则
          1、侮辱贴、广告贴、色情贴删无赦。发此贴的吧友最低处罚:封禁1-3天;情节恶劣者,最低处罚:封禁一周。
          2、严禁发表任何形式的侮辱、谩骂等有损帝后及其他历史人物,和各吧友人格等言论,违者删帖,严重违反者最低处罚:封禁半个月。
          3 、严禁在发帖、跟帖时占楼,如果十楼以内都是楼主无意义的在水经验,则该楼主,警告+删楼+封禁2天。
          4、关于黑粉,回复贴杀无赦,轻者封禁一周,重者进小黑屋。
          5、不加【XXXX】的吧友,路过的吧务及热心人士欢迎告知,轻者重发贴子,重者。即屡教不改发无标题【】贴次数超过三次者,让凤陛下赐君进小黑屋。
          6、发文的作者在文中乱弹帝后从头至尾不是真爱者,进黑屋面壁三天,重者进黑名单,永世不得超生。该贴,必删!!!
          7、关于转载贞观帝后的小说网文,必须加【转载】或【分享】或在贴中前三楼位置说明。并且关于小说,转载部分可转至入v开始,如果继续转,需经作者本人同意,并附与截图为证。否则删帖。


          IP属地:辽宁5楼2015-07-30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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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文规则(发现问题随时补充修改)本吧支持各类体裁的原创文学作品,但鉴于本吧历史人物贴吧的性质,按原创作品需以历史为基础、为根本,创作部分不能严重违背历史为基本原则,特作如下规定:
            1、主角:作品主角可以是长孙皇后、李世民,也可以是贞观及贞观前后历史著名人物(如帝后子女,名将明相),但坚决禁止赞美在历史上具有反面形象的人物,坚决禁止对历史记载有限的人物进行毫无根据的无限联想。
            2、人设:人物性格设置须符合历史,对扭曲历史人物形象,以反面形象为正面形象,诋毁正面历史人物,严重移花接木、无中生有等本吧坚决禁止。
            2、西皮:涉及长孙皇后和李世民的文章,本吧只接受帝后CP,其他历史人物,本吧在通常情况下只接受历史CP,如长乐公主只能和长孙冲组CP。本吧对以帝后CP为名,却模糊、暧昧宣扬其他CP的文章,交由本吧仲裁小组处理。仲裁小组见下文规定。
            3、类型:本吧兼容并蓄,接受玄幻、武侠、仙侠、悬疑等背景的文学作品,但即使脱离历史背景和框架,只要角色使用历史人物的名字,主角、人设、西皮必须参照前3条。
            4、本吧禁止的文学类型:女尊文、耽美文、百合文、部分穿越文。所谓部分穿越文是指:(1)本吧禁止对长孙皇后和李世民的穿越(因为那就不是帝后,而只是一张皮);(2)本吧原则上不推荐对重要历史人物的穿越;(3)本吧接受穿越成小人物亲历历史的类型;(4)本吧接受历史人物穿越到现代和未来的类型。
            5、仲裁。本吧将组织9人仲裁小组:(1)成员组成。对文学作品的判断需要一定的能力,因此仲裁小组成员选择的标准是以曾经发表过的文章质量为准;(2)制度。实行简单多数制,对一项事务的表决,有5个或5个以上赞同即通过;(3)所有原创(包括转发)作品,吧友对其个别情节或整体文章有疑问的都可提交仲裁小组,仲裁小组讨论后作出修改或删文的决定,对拒不修改和拒不主动删文的,由吧主删文。删文之前提前通知作者存稿,对通知一周后无回复的作者视为默认,由吧主删文。
            6、权力、义务:(1)作者:作者有发文的权力,有保证文章符合吧规的义务,有积极回应仲裁小组意见的义务;(2)吧友:吧友有投诉不符合吧规的文章的权力;(3)吧务成员:本吧大小吧主有维护贴吧原创作品环境的义务,有根据仲裁小组决定要求作者修改或删文的权力,有对拒不执行的作者实行强制删文的权力,删文前有告知义务。


            IP属地:辽宁7楼2015-07-3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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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5-07-30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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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5-07-3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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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7 06: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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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5-08-0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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