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辈,之前也咨询过您一个问题,很感谢您回答了我。现在我有个问题,很棘手,我没处理过,希望给与回复。
A在3月份的时候来到我们股室反映其邻居B在翻建住宅的时候飞檐滴水滴到了A的瓦檐上。我们到现场去查看了B的规划审批证件齐全,但是飞檐的确滴水滴到了A家的屋檐。然后我们耐心的和B说了他的问题,但是B不听,他就是认为她家的合法的。就这么个事,我们来来回回跑了10次,总算说服了B,A和B在我们的协调下签署了协议愿意自行削去几厘米的飞檐。但是,过了15天,A又来找到我们说B不履行协议内容,我们和社区、国土所得人一同拿着协议找到B,但是B不听,我们无奈只能让他暂时停工。谁知道B就跑去信访局告我们,我们说明了情况,B也不闹了。结果A又跑去纪委告我们,我们现在只能等着纪委通知了。
请问前辈,这件事有没有办法处理?之前的停工整改通知书、协议书、执法纪录笔记本,以及B建房审批手续,我们都准备着了,下一步该怎么走。
我们试图叫他们到法院解决问题,但是法院不予立案。现在他们的问题其实根本不是那么4厘米的飞檐问题,而是两家人斗气,他们已经吵了几十年。现在劝架的我们被两个打架的人打了,很烦很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