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源历史文化吧 关注:192贴子:2,681
  • 6回复贴,共1

王家祖屋房契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三月十一日由中共华北区发土地房产所有证,其中明确写明私有财产,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特此证明,西关街瓦房23间,二神庙前街瓦房25间。但1953年公私合营期间西关街药铺改成国营,成为浑源县中医院,后来被当做无主房屋拆毁。1958年搞大食堂期间,浑源县永安镇政府强占二神庙前街的王家祖屋,在大食堂停办后成为永安镇干部的住房,现在成为大杂院。


1楼2015-07-22 22:44回复
    此房契是1949年3月颁发的。其时,新中国虽然没有成立,但浑源早已为解放区,此房契在建国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这样的房契能够保存的如此完好,实在难得。
    是研究解放老区浑源县房改政策珍贵的文物实据。


    IP属地:上海2楼2015-07-24 21:54
    收起回复
      2025-06-17 10:14:39
      广告
      我家也有一份,不过保存的没这么好。房子被经租出去,后来成了公家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5-07-27 00:06
      收起回复
        俺爷爷的房子已被全部充公。。。。。。。。。。。。。。。


        4楼2018-03-19 15:50
        回复
          值钱吗


          IP属地:新疆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3-01-03 21: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