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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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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什么是知识产权?
    简单说,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在现在社会中被作为与动产、不动产相并列的三大类财产之一。
    知识产权的范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的成果,即1967年《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中所划的范围:⑴与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⑵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⑶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⑷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⑸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⑹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和其他商业标志有关的权利;⑺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⑻一切其他来自工业、科学和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狭义的或传统的知识产权,则包括工业产权与版权(著作权)两部分。工业产权包含专利权、商标权、禁止不正当竞争权等;版权中则包括作者权与传播者权(邻接权)等。


1楼2005-09-07 13:36回复
    ⒉知识产权有什么特点?
     一般认为,由其客体的无形性或非物质性所决定,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三个基本特点。
    ⑴专有性。专有性也称垄断性或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专属于权利人所有。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权利人有权许可或不许可他人使用其获得的知识产权。而他人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的许可,不得制造、使用或销售已获得专利权、商标权或者版权的知识产品,否则就构成法律上的侵权行为。
    ⑵地域性。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效力在空间范围上受到限制。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受到保护,而对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知识产权所有人希望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也享有专有权,则应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申请。迄今为止,除知识产权一体化进程极快的地区外,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这些传统的知识产权,均只能依一定国家的法律产生,又只在其依法产生的地域内有效。
    ⑶时间性。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效力在时间上受到限制。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如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期是10年,著作权的有效期一般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一旦保护期届满,权利自动终止。有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的保护期(我国为10年)届满前可以按法定手续续展。而一般的动产和不动产都没有法定的时间限制。


    2楼2005-09-07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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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⒊知识产权制度有什么作用?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律机制,其内容和作用形式是多方面的,大致为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⑴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是知识产权机制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方面。知识产权法律机制是技术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助燃剂。
       ⑵知识产权的调节机制,实际上调节的是一种利益关系。知识产权的法律机制是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调节器。
       ⑶知识产权的规范与保障机制。知识产权法律机制是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保护神。


      3楼2005-09-07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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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⒋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构成情况如何?
         我国现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主要由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组成。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主要法律相继出台,先后于1982年颁布了《商标法》(1993年、2001年作了修改),1984年颁布了《专利法》(1992年、2000年作了修改),1990年颁布了《著作权法》(2001年作了修改)。此外,我国还先后颁布了《商标法实施细则》、《专利法实施细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等法规。


        4楼2005-09-07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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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⒌著作权的客体是什么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著作权法所保护的对象不是思想和情感本身,而是赋予思想和情感以文学、艺术外观的表现形式。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我国《著作权法》所指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⑴文学作品;⑵口述作品;⑶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⑷美术、建筑作品;⑸摄影作品;⑹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⑺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模型作品;⑻计算机软件;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5楼2005-09-08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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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⒍著作权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⑴发表权;⑵署名权;⑶修改权;⑷保护作品完整权;⑸复制权;⑹发行权;⑺出租权;⑻展览权;⑼表演权;⑽放映权;⑾广播权;⑿信息网络传播权;⒀摄制权;⒁改编权;⒂翻译权;⒃汇编权;⒄应当由著作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其中,前四项为著作人身权,其余为著作财产权。


            6楼2005-09-08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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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⒎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有哪些特殊方面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有三种方式:专利保护、著作权保护、采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或专门的商业秘密法。在我国,主要是将计算机软件视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但又另订具体保护办法。
               软件著作人享有的权利:⑴发表权;⑵署名权;⑶修改权;⑷复制权;⑸发行权;⑹出租权;⑺信息网络传播权;⑻翻译权;⑼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以下权利:⑴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⑵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该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负责将复制品销毁。⑶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7楼2005-09-08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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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⒏专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专利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保护和鼓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进步的管理制度。其基本内容是依据专利法,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经过审查和批准,授予专利权,同时把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向社会公开,以便进行信息交流和技术的有偿转让。该制度的核心是专利法。专利法既是专利制度的依据,也是专利制度的保证。 
                 我国专利法律规范主要体现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上。


                8楼2005-09-08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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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⒐我国专利法如何对专利权进行保护?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浮土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9楼2005-09-09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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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⒑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形式?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包括:⑴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⑵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⑶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⑷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⑸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10楼2005-09-09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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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⒒如何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处理和制裁?
                       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厉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为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伤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强制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伤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但是,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刑法》第213、214、215条规定了侵犯商标权的刑事责任。


                      11楼2005-09-09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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