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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学专家的自我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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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陕西1楼2015-06-27 23:26回复
    根据《青纱帐迷案》所述,1994年8月11日,石家庄市郊区公安分局抽调精干警员组成“8•5”专案组,在工厂、农村、居民区和田间地头调查访问了群众上千人次,经过一个多月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获得了有价值的线索。“市电化厂一位退休工人反映,入夏以来经常看到一个男青年骑一辆蓝色山地车在该厂平房宿舍转悠,看见妇女上厕所便跟过去偷看,老工人几次上前训斥盘问都未能抓住他,从衣着打扮看他不像市内人,8月初以后没再来过。孔寨村一农妇反映,7月底的一天中午她在村西浇菜时,一个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突然出现,不怀好意地看她,她吓得关上电机就往村里走,不料男青年骑车赶到前面拦住去路,农妇急忙抄近路跑回家。在郊区张营村和鹿泉市方台村一带查访的侦查员也获悉,入夏以来,几名菜农都见过一个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到处游荡,还尾随过路青年妇女,其体貌特征与老工人和农妇反映一致。”“‘8•5’专案组综合查访情况判定,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很可能就是强奸杀人案的凶犯,其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距发案地不会太远,作案后的侥幸心理和邪恶的欲念可能会促使他再次出现。”“9月23日下午6时23分,骑蓝色山地车的男青年终于又出现在市电化厂平房宿舍附近,被守候的侦查员张日强和杜同福当场擒获。经审查,此人叫聂树斌,今年21岁,是鹿泉市综合技术职业学校校办工厂工人,他只承认曾调戏过妇女,拒不交待其他问题。干警们巧妙运用攻心战术和证据,经过一个星期的突审,聂树斌终于在9月29日供述了拦路强奸杀人的罪行:8月5日下午,他行至新华路检查站附近时发现康老汉的女儿骑车驶入田间小路,便尾随上去将其撞倒,拖至玉米地打昏强奸,又用衬衣将其勒死。事过一个多月之后,他又出来蓄谋强奸作案,没想到刚露面就落入了法网。”
    从聂树斌的供述看,有几点重要信息:1、有不少的目击证人能指证他在案发前骑蓝色山地车调戏过路妇女,但没有人目击其强奸杀人;2、他从案发后到9月23日这一个多月时间,没有再出现;3、他应该是认识被害人的,否则不会用“康老汉的女儿”这种称谓。这起案件的证据除了被告人口供外,有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材料。现场勘查笔录显示,中心现场尸体头东脚西,穿袜子,背心在乳房上边,余处全裸。尸体脖子上有玉米秸,且在脖子上绕有一件花衬衣。尸体检验报告记载,尸体上身穿白色背心一件,背心撩至乳上;颈部缠绕短袖花衬衣一件,下身赤裸,足穿白色尼龙袜一双。尸长152厘米,胸腹部皮肤完整未发现明显损伤,胸腹腔各脏器呈糜烂状,未发现明显创口,四肢未发现明显损伤及骨折。结论:根据尸体检验所见,除颈部有衣服缠绕外,全身未发现明显创口及骨折,康菊花符合窒息死亡。这些证据情况,和聂树斌的供述是能吻合的。如果能排除被告人遭受刑讯逼供,能全面供出上述案发现场细节的,应该只有真凶。


    IP属地:陕西2楼2015-06-27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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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景和当时以长者身份对聂树斌说,这事是你干的你推也推不掉的,不是你干的你揽也揽不下。但3次会见,聂树斌都承认是自己所为。就根据这段话,可以认定聂是认定律师是法院的人 ,才在律师面前承认杀人,造成冤案


      来自手机贴吧7楼2015-06-28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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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还没确定作案时间为下午2点或下午5点吧。


        8楼2015-06-29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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