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商业银行有1000人民币存款,这时乙向该商业银行贷款10000人民币,这个时候乙的账户上有了10000,(但是乙要再约定的时期内还清)。乙去投资向丙买设备花费10000,也就是乙的商业银行账户将钱转给丙。
这个案例看看各方的货币持有情况:甲方10000实际上是借走了(银行贷出去了,也就是被冻结货币,如果银行需要提前还给甲方钱,银行是没有钱的,银行必须向中央银行申请10000,实际上中央银行也没钱,那他们只能QE了),乙方:负债方,欠款10000+利息,丙方:赚到了10000(新增货币),,,这个时候实际上能流通的货币还是10000,并没有创造货币,如果等到乙本息还清后,甲方10000货币被激活,这个时候是乙方引入了新的10000+利息,这些新的10000+利息是客观存在的货币,也就是在另一个货币圈将减少10000+利息,宏观来看并没有扩充货币。
问题的核心是,甲方存款后在合约期限内是没有钱的,那个甲10000是一张欠条,如果甲方提前支取,和贷款一样称为违约,这个时候商业银行没有办法只能向中央银行要,中央银行通过QE才能完成。在整个过程中央银行才有货币创造能力,商业银行只是按照中央银行的政策办事,央行说这个可以Q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