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期我县镇内出现了一股“飙车族”。这些摩托车不但没有牌照还加装了各种耀眼的非标准灯具,轰鸣着在道路上穿插,给学校学生和过往群众带来强烈的刺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飙车”属于违法行为,不但扰乱交通秩序,破坏道路环境,而且易发交通事故,扰乱社会治安。尤其是现在恰逢高考,全县1774名考生更需要最佳的迎考环境。为此,我县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对城区夜间飙车行为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加大了对飙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目前出现在我县镇内的“飙车”族已经被取缔,车辆已被依法扣押。我县交警部门将通过设立有奖举报等方法,鼓励群众举报有非法改装行为的维修店、举报飙车党聚集的时间、地点等线索,为交警部门更有效取缔从事非法改装的维修店和打击飙车违法行为提供有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