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博)5月25日,乾安县森林公安大队民警在工作时发现操字村东的水泥路南侧第三条南北林带内有新采伐林木的伐根,经进一步核实,发现该处采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为此,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大队长亲自参与,各派出所精干警力组成的案件专案组,及时展开深入调查。
根据所掌握的案件情况及案发具体位置的特点,专案组将警力分成四组,按方位蹲坑守候。经过周密布控,于5月26日晚20时,成功将正在实施再次作案的涉案人员边某、张某等3人当场抓获,并现场查扣半截车一辆,以及车上装的1.3米长杨木201段,合立木蓄积6.3421立方米,同时缴获了其油锯等作案工具。
经犯罪嫌疑人交待, 5月1日,通榆苏公坨子板厂老板姜某(在逃)购买了操字村东水泥路南的第三条南北林带,并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边某、张某等3人于5月25日和26日分两次无证采伐杨树。
经犯罪嫌疑人指认,办案人员现场勘查,三名犯罪嫌疑人两日共计采伐杨树81棵,合立木蓄积13.3189立方米,价值人民币3574.67元。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边某、张某等3人在明知姜某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而为其采伐,有明显犯罪故意,且数额较大,涉嫌滥伐林木罪。目前,该滥伐林木犯罪团伙已被成功打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在逃犯罪嫌疑人姜某正在全力追捕中。
根据所掌握的案件情况及案发具体位置的特点,专案组将警力分成四组,按方位蹲坑守候。经过周密布控,于5月26日晚20时,成功将正在实施再次作案的涉案人员边某、张某等3人当场抓获,并现场查扣半截车一辆,以及车上装的1.3米长杨木201段,合立木蓄积6.3421立方米,同时缴获了其油锯等作案工具。
经犯罪嫌疑人交待, 5月1日,通榆苏公坨子板厂老板姜某(在逃)购买了操字村东水泥路南的第三条南北林带,并在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边某、张某等3人于5月25日和26日分两次无证采伐杨树。
经犯罪嫌疑人指认,办案人员现场勘查,三名犯罪嫌疑人两日共计采伐杨树81棵,合立木蓄积13.3189立方米,价值人民币3574.67元。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边某、张某等3人在明知姜某无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而为其采伐,有明显犯罪故意,且数额较大,涉嫌滥伐林木罪。目前,该滥伐林木犯罪团伙已被成功打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拘,在逃犯罪嫌疑人姜某正在全力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