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愿应处理好哪些关系?
答:(1)国家需要与个人志向的关系。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是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的,反映了国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志愿是考生志向和兴趣的反映。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在服从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自主地选择个人喜爱的院校和专业。
(2)本地院校与外地院校的关系。本地院校离家近、招生计划多,外地院校离家远、招生计划相对少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要只关注本地院校,而应从各方面综合考虑,采取内外兼顾的原则。
(3)招多与招少的关系。各高校招生人数多少与录取机会大小有一定关系,关键在报考人数与招生计划之比。因此,应辩证对待、综合分析,妥善处理好两者关系。
(4)“热门”与“冷门”的关系。“热门”专业是目前紧俏、供不应求的专业,报考人数多,竞争就会激烈。“冷门”专业则反之。但“热门”与“冷门”专业是相对的,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填报志愿时应两者结合,相互兼顾。
(5)分数与等级的关系。有的考生三门总分很高,但由于自己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与院校要求不符,或与拟报考专业要求的某门科目分数要求不符,往往不能录取。所以考生在选报院校专业时,一要考虑院校对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二要考虑院校对相关科目的分数要求,三要考虑院校招生章程中确定的对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注意扬长避短。
(6)批次与批次之间的关系。高校招生是分批次进行录取的,前一批次的落榜不会影响后一批次志愿的录取,录取到哪个批次就依据哪个批次院校志愿,考生要正确理解。
(7)平行志愿中A至C或A至E的关系。由于我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依据科类、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因此考生应根据本人的高考总分来定位自己的志愿,并应使A至C或A至E院校志愿具有一定的覆盖面,保持适当的梯度,以提高投档命中率,降低填报志愿的风险。(2)专业服从。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有1个专业服从志愿。考生在“是否服从其他专业”志愿栏填报“服从”后,表示愿意无条件服从该院校本批次本科类的所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