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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个法律专贴。。。既然大家都没什么可咨询的。。那我就自己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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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车上跑步
  • 桃源胜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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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目前使用最多的是刑法,婚姻法,合同法,担保法以及侵权责任法。。
我每天写一些,诸位看官也可以提意见,互相学习。。


  • 火车上跑步
  • 桃源胜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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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法。。就实际经验来说,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盗窃,绑架,侵占,贪污,诈骗,隐瞒、掩饰犯罪所得以及信用卡诈骗等等罪名使用的比较多。。。


2025-06-29 0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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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车上跑步
  • 桃源胜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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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罪名里面,都要求犯罪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但是交通肇事罪并不要犯罪人主观上故意,是典型的过失犯罪,其它的过失犯罪还有失火罪等等。。


  • 火车上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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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主观上的故意不同。。此区别虽小,但不同罪名所承担的徒刑区别却大。。。慎记。。


  • 火车上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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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在公共场合当众强奸妇女的;4、二人以上轮奸的;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罪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属于起刑比较高的刑法,为的就是维护妇女这个弱势群体的权利。


  • 火车上跑步
  • 桃源胜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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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注意:绑架罪是刑法400多个条文里面唯一的一款只要被害人死亡就要判处犯罪者死刑的条文,至于死亡原因,在所不论。。如此规定不可谓不严厉,而且起刑就是十年以上,戒之戒之!!!


  • shen狼王
  • 小吧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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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浮生若花X
  • 杜鹃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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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9 08: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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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給你心底旳溫柔
  • 杜鹃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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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帖!


  • 阿辉呦i
  • 杜鹃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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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辉呦i
  • 杜鹃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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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火车上跑步
  • 桃源胜迹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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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讲到绑架罪。。。我考虑了一下,侵占和贪污罪的犯罪主体比较特殊,基本可以忽略了。。。诈骗在现实生活里无处不在,但是却很难搜集证据。。。所以关于刑法,只说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罪及抢劫罪,盗窃罪。。这个罪名的使用空间还是比较广泛的,比如废品收购部收购赃物或者个人因为亲朋好友的拜托而私藏、转移犯罪物品等等。。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实,这个条文是个选择性罪名条文,具体包括掩饰犯罪所得罪,掩饰犯罪所得收益罪,隐瞒犯罪所得罪,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这个条文最主要的一点是要求 “明知”,明知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明知的内容,第二,明知的程度。明知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
本罪的客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处所,有隐匿、保管的主观故意。转移,是指将犯罪分子搬动、运输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窝藏和转移均要求其犯罪程度达到足以影响司法机关正常的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活动的程度。最重要的是达到妨碍司法活动的程度。。。(这一段摘自百度百科)


2025-06-29 08: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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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辉顶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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