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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虐心:十七岁的时候我当着老公的面把处给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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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说:刘祯该回来了。
我就没回。刘祯回来关我什么事啊,满城结婚关我什么事啊,我跟他们这些人早就走不到一路去了好不好,我就是个普通人,甚至于不如普通人,他们是高干子弟,未来的达官显贵社会栋梁,我们可能有交集的场所就是欢场,但是不好意思,我不打算干了。
自从刘祯跟我大闹一通以后,他就不怎么找我了,可能是不好意思,也可能是觉得没有意思?我没有去多想什么,我想我跟刘祯这个朋友也算做到头了。其实,到了这个份儿上,谁还矫情兮兮的说什么朋友不朋友啊,人都是走走就散开了的。就像我和饶饶,我虽然心里挺拿她当个事儿,但我也知道,等有一天她嫁人了我嫁人了,我们的关系也就渐渐疏远了。
女人的重心,往往最后都放在家庭上。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来自Android客户端468楼2015-05-26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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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的时候总是在单机


    来自Android客户端469楼2015-05-26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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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9 05: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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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满城大闹一通之后,我觉得对于那些过去我也该放下了,满城的态度已经够绝的了,对他老婆也真是忠诚,并且他也没有瞒着我,他就是要结婚了的呀,真好,我真羡慕他。
      我走到仔仔旁边,阴沉着脸说:“能不能出来了,不能出来就把腿锯了!”仔仔不忿地瞪我一眼,老实巴交地从小摇椅里跳出来。
      仔仔总说:“我怎么那么怕你呢,除了我妈,还没哪个女人让我怕过。”
      后来仔仔又说:“瑶瑶我觉得你其实是个挺单纯的女孩儿的,其实你不用表现得那么强,你看那个林晓饶,北子对她多好。”
      夜总会的工作,我是越来越不上心了,没事儿就请假不去,心情不好不去,心情太好也不去。仔仔也说不让我去,他说:“我又不是养不了你。”可是他的钱是哪来的,不也是卖来的么。所以这话听着一点都不让人感动。


      来自Android客户端473楼2015-05-2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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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因为怕我,仔仔对我确实是挺规矩的,除了偶尔不高兴了咬咬我的嘴巴。有天在外面喝多了,就被他弄回了家,我们俩躺在他那个软绵绵的大床上,仔仔抱着我,我不点头他当真是一动不动。
        我就喋喋不休地跟他讲故事,从艺考那年讲起,讲到我和满城分手,我打胎,然后去坐台。仔仔很有耐心地听完了所有的故事,并且全程都是十分认真的样子,我讲得这么啰嗦他居然都没睡着。
        我讲够了,仔仔就起来给我找水喝,然后他坐在床边看着我,他说:“我怎么忽然觉得自己配不上你呢。”
        “算你有自知之明。”其实谁配不上谁啊,只不过是喜欢的多一点的那个才会有的错觉。
        仔仔撇撇嘴,把水杯放下,问我:“那我晚上睡哪儿啊,床还是沙发?”
        我说:“你随便。”
        他就爬到床上来了,刚躺下就趴过来咬我的嘴巴,他真的很爱咬,他有这么恨我么他。咬完了,也不多做什么,抱着我特别惆怅地叹了口气,“我他妈怎么就不敢碰你呢!”


        来自Android客户端474楼2015-05-26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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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虽然跟家里关系不大和睦,但我是我妈唯一能依靠的人,让我拿这个钱,我没有任何犹豫的理由。
          我跟仔仔说,我这几年可能都不能开旅馆了,仔仔问我为什么,我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对他说了。
          那天是江北过生日,仔仔让我别瞎想,晚上约我去诺曼底玩儿。正好饶饶当时还在那边切果盘,我就没去夜总会,跑去跟他们玩儿。
          饶饶下班以后,跟我们一起坐在卡座里玩儿,而且就坐在江北旁边。当时我坐在仔仔旁边,有点不乐意了,想把饶饶拉到自己身边来。
          饶饶是个普通人,江北是个富二代,而且两人有过那样的关系,我总是会害怕饶饶喜欢上江北,然后无法自拔,我觉得那会是件挺悲惨的事情。


          来自Android客户端480楼2015-05-2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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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仔按住我,轻飘飘地对我说:“她肯坐在那里,就说明是她自己想的。你别总拿自己身上那一套来衡量她,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不是谁都像你那么倒霉,碰上的都是人渣。”
            我不服,我说:“江北这样的不算人渣?”
            仔仔当然是要挺自己朋友的,跟我辩驳:“他骗过饶饶么,强迫过她么?饶饶不是不知道自己在吃亏,但是她肯定觉得就算吃亏也值。再说,现在外面得瑟的小姑娘,哪个没吃过亏,吃一吃就饱了。”
            我说:“说的好像你很懂她似得。”
            仔仔说:“我是局外人。”
            “你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仔仔摆弄着手里的骰子,抬抬眼说:“哥久经沙场这么多年,就靠这杆老腰了。”
            “流氓!”
            我们几个人玩骰子,我和仔仔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阴江北,谁让他今天过生日呢。有句话叫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我可能教会饶饶的东西太多了,她居然反过来帮江北阴我,女人都是见色忘义的物种。


            来自Android客户端481楼2015-05-2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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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喝酒喝得有点晕,心情也有点惆怅。因为我觉得我就要离开这个地方了,离开W市,这个充满回忆的地方。我妈既然病了,她就我这一个闺女,我不光出钱还得出人啊,我得回去照顾,这一走大约就不回来了,这事儿我还没来得及跟饶饶说。
              酒过三巡,我靠在仔仔肩膀上,想着和他的发展也就到此为止了。看来我真是没有桃花命,跟谁都是有缘无分的。
              仔仔从怀里摸了张卡出来给我,他说里面有二十万,是他这两年存的,现在归我了。
              我就傻眼了,我问他啥意思。
              他说:“没什么意思,非要有点意思的话,你就当我下聘了吧。”
              我说:“你这是在学江北,打算买我?二十万,买十次?”


              来自Android客户端482楼2015-05-26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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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仔嫌弃地看我一眼,“谁闲的没事买个祖宗。不行你就当我借你的,旅馆该开开,女人吧,手里多少得攥着点钱或者什么东西,要不没有安全感。哥说的对不?”
                仔仔说千金散去还复来,他的日子是怎么过怎么顺心的,他这些年跟着江北蹭吃蹭喝,还不被嫌弃,全靠仗义,他和江北,是一双袜子建立起来的感情。仔仔还说,他不愿意看我过得那么没有安全感。
                我看着他,忽然觉得他今晚真帅真帅的,我说:“虎子,你也有这么爷们儿的时候。”
                仔仔瞟我一眼,笑眯眯地说:“哥还有更爷们儿的时候,你想不想看看?”
                我瞅着他笑,然后对他伸出拳头。仔仔懂我什么意思,我们俩平常商量事情不能达成一致的时候,就用剪刀石头布来解决,于是这次我出了剪刀,他出了布。我有个毛病,一划拳就下意识地出剪刀,仔仔今天明显故意让着我。
                看着这个结果,我说:“我赢了,今晚跟你走。”


                来自Android客户端483楼2015-05-2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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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9 05:2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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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仔忽然倚着靠背“哈哈哈哈”豪迈地笑开,饶饶和江北齐刷刷转头,像看条疯狗一样谨慎地看着他。
                  我跟仔仔回家,进门关门,就站在门口,仔仔眨了眨眼睛问我:“你想好了?”
                  我把他给我的卡塞进他衬衫胸口的口袋里,笑着说:“你的钱我不要,但是人我要了。”
                  仔仔捧起我的脸,狠狠咬我的嘴唇。我不让着他,反口咬回去,我们俩跟两只疯狗一样,对着咬,咬啊咬啊的咬到了床上去,经历一番贴身殊死肉搏以后,和平了。
                  仔仔抱着我,扬起头来深深地呼了口长气,然后咧着嘴合不拢的笑。我纳闷,我说:“你笑什么。”
                  他翻身平躺下来,把我拽到怀里去,还是笑,他说:“我高兴。”


                  来自Android客户端484楼2015-05-2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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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妈这人不靠谱,我爸这人也不靠谱。两个不靠谱的人,当年谈了场不靠谱的恋爱,生了一个不靠谱的我过,过了十几年不靠谱的日子,成就了我这样不靠谱的人生。
                    于是我又找了仔仔这么个不大靠谱的男朋友。
                    仔仔的不靠谱出于他的本性,他太贪玩儿了。仔仔这个人久经红尘沙场,把很多事情看得挺透,也就是太透了,所以什么都看得很开,开到正常人无法容忍的地步。
                    我们俩一好上,仔仔就让我别干了,但是我有强迫症,我看着卡里还差一万就凑够十万了,就非想把这十万存满了再说。于是我没听他的建议,他拿我也没有办法,仔仔很怕我的,他知道我这个人偏激,说风就是雨,非常难控制。


                    来自Android客户端487楼2015-05-2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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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年汶川地震了,那年北京奥运了,那年我因为仔仔的烂桃花和仔仔打了一架,那年仔仔跑到人家新开楼盘的活动现场,坐到热气球上,大喊“瑶瑶我爱你”,然后让江北录下来给我看。那年我剪了短发,那年我生日的时候,仔仔问我:“你想不想跟我结婚?”
                      那年我结束了两年的小姐生涯,决定嫁给仔仔跟他回家开旅馆,那年饶饶和江北结婚了,那年满城举办了一生一次的婚礼。
                      叠翠流金的十月,是个结婚的高峰时段,满城也赶上了这个时候。我没有之前的坚决,我说不去,我食言了。我为什么不去呢,我曾经喜欢了那么多年,真心希望他能过的好的人,要结婚了,这么大的事情,我必须得去,还得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去。
                      我得去祝福祝福他,这是我最后能为他做的一件小事。


                      来自Android客户端488楼2015-05-2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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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情仔仔不支持也不反对,但是他没有陪同,他觉得他跟着似乎不像个意思,他也不认识满城,而且很有我带着男朋友虚张声势的嫌疑。
                        仔仔只跟我说:“在老情人婚礼上喝醉,是世界上最丢人的事情。”
                        我说:“我记住了。”
                        我没打算离开太久,来回也就两天吧,反正T市就在省内,也不远。我去买了条比较良家妇女的裙子,做了几天面膜把自己补得水当当的,上路了。
                        刘祯回来了,我到T市以后,满城派他来接我。
                        刚见面的时候,我看看眼前的刘祯,从陌生到熟悉,感觉依然会很亲近。刘祯看看我,眯着眼睛说:“头发呢?”
                        大学的时候,我一直都是长发,风大的时候,头发会被风吹得贴在脸上,刘祯经常嫌弃,“这么碍事,剪了吧。”刘祯看不惯我的头发,最大的原因是,出门前经常要洗头发,每次他忽然叫我出去,我在宿舍里洗头发要洗很久,他就得等着。


                        来自Android客户端489楼2015-05-2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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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这样不说话了。刘祯其实还是没怎么变,看上去和出国之前差不多,包括穿衣品味言行举止,只是比过去多了那么一丁点的谨慎,反正样貌上是并没有变化的。人家是本身就有见识的人,也不像某些人一样,留洋回来就总爱装些没用的逼。
                          距离给我安排的下榻的酒店比较远,我就在车上眯了一会儿,到了地方也没着急去见满城,反正他明天结婚,婚礼上再见就行。
                          刘祯陪我到酒店,带我去上面的房间,我也没带什么行李,出门么,时间也不长,就讲究个轻便。
                          房间门口,他说:“我就在隔壁,有事叫我。”
                          刘祯家就在这边,按理说住在家里就行,没必要住酒店,我就随便问了一句,“你不回家住啊?”
                          刘祯笑,凑得近一些,把手挡在我耳朵边,小声说:“这酒店闹鬼。”
                          我一巴掌拍在他头顶上,“你怎么还这么无聊。”
                          他就弯弯眼睛松松一笑,说:“待会儿一块儿出去吃饭。”
                          我说:“一会儿再说。”


                          来自Android客户端491楼2015-05-2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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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大约是下午六点钟,也是个吃饭的时候,刘祯的意思是让我先休息个十分二十分钟的。我在车上颠了一天,确实是没有饿的感觉,就更不着急了。这是我第一次来T市,但是我对这地方的印象不大好,感觉灰蒙蒙乌烟瘴气的。
                            W市的空气很好,沿海城市嘛,大多数时候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T市这地方,明显是座上了年纪的旧城,就连那些路边上栽种的搞绿化的树,上面都蒙着很厚很厚的灰。
                            刚到这里就会有点不适应,有透不过气的感觉,就像我刚从重庆到W市的时候,总嫌弃从海边飘过来的海腥味儿一样。
                            最后我也没出去吃饭,刘祯叫外卖送了盒披萨,到房间里来陪我一起吃,就和当初出去玩的时候差不多,懒了就派个人出去买吃的。只是时过境迁,即使是类似的场景,也再不是当初的感觉。
                            吃东西的时候刘祯跟我聊天,刘祯说:“你和城哥的事情我都听说了,你那时候为什么拿掉那个孩子?”
                            我想了想,用无所谓的姿态说:“为了报复他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492楼2015-05-2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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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9 05: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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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祯干笑一瞬,他问我明天见了满城打算怎么样,什么怎么样啊,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呗。刘祯说:“你要是打算抢婚的话,我就给你搭把手。”
                              我哈哈地笑,我说我不干没把握的事。刘祯意味不明地瞟了我一眼,“不干你怎么知道没把握?”
                              我不是来抢婚的,我是来凑热闹的而已。
                              后来刘祯问我,还记不记得大学时候开的玩笑。那时候我们说,等我们到了二十五,如果你未婚我未嫁,就凑凑合合一起搭伙过日子。刘祯这么提起来的时候,我只能坦白告诉他,好像来不及了,我打算今年就回重庆,然后明年和仔仔结婚。
                              他表示很欣慰,祝福我。
                              我想这是告别青春的最后一站,这一站之后,我就回重庆去当个全职家庭妇女。


                              来自Android客户端493楼2015-05-2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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