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史学方面,司马迁的《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也是二十四史中的第一部,为以后两千年正史的编纂提供规范。汉代在立国时用无为而治之法,文景时期,又用道家黄老思想为主,并辅以儒家和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不仅强调无为,还注重礼与德的作用,既承认法律的重要性,又坚持约法省简,务在安民。 而从汉武帝之后,统治者又确立儒家思想成为了正统思想,并辅之以法家思想为法制指导思想,其中心是“德主刑辅”,即先用德礼教化,教化无效再施之以刑罚。这种刚柔相济的治国之道,成为汉武帝以后汉王朝法制的指导思想。这一思想对后世历代王朝的立法影响很大。汉宣帝曾有名言:“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便是这种思想的精辟阐述。由于秦始皇焚书坑儒所毁坏的很多文献书籍,通过汉代学者的不懈努力和发掘记录得以重现,包括五经当中的古文尚书,也是这时候发掘整理出来的。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经学成为学术主流。由于不同学者对经书的理解与记忆都有偏差,学术也被分为不同流派。宣帝时期,在太学中立学官的,《易》有三家,《书》有三家,《诗》有三家,《礼》有一家,《春秋》有两家,共十二博士。东汉初年,增加到十四博士。到东汉晚期,古文经学走向发达,今文经学日益衰微。 唐朝: 唐诗,唐三彩,佛教的传播发展,成就飘逸灵动的敦煌艺术,绚丽多姿的唐代乐舞,如《秦王破阵乐》和《霓裳羽衣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