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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国际教育指出国资预算应与公共预算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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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经济改革中,国资改革是重头戏,而国资改革的核心在于理顺国资管理体系,发挥国资委的战略作用,实现政府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能与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分离。要实现这一点则取决于作为国资改革关键的国资预算能否真正从政府公共预算中独立出来。
  国资预算与公共预算之间主要有两大区别,具体而言:
  第一,国资预算与公共预算法理基础不同。国资预算管理的对象是国有资本收益,收益则是出资人的3项基本权利之一;国资预算的法理基础是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及其派生的收益索取和支配权(私权利),国资预算体现国家的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属于政府作为出资人的权利范畴。
  相反,政府公共预算管理的对象是税收收入,是国家凭借行政权力征收的,其法理基础是国家公共权力及其派生出来的对国民经济收入的分配权,公共预算体现了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属于公权力的范畴。
第二,国资预算与公共预算根本属性及目标不同。国资预算侧重营利性,主要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国资预算是指国家凭借出资人地位取得投资收益和资产转入收益,包括国家出资企业上缴的利润、国有股份分红收益、国有资本产权转让收益等,并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准则和根据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控制力考虑,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关键行业的资本经营性预算,侧重营利性,通过筹资—投资—收益分配—再筹资的循环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以上由宏景国际教育编辑整理。


1楼2015-05-12 16: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