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一张过去的CD
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
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虽然会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
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
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虽然会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因为爱情在那个地方
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人来人往
这样听着音乐给你写一些文字的日子仿佛已经离我很远了。
今天任性地留在单位的电脑旁,给家里发了个“开会”的短信,决定晚一点再去照顾小儿子,决定要把这个时间留给自己,留给……自己,和你。
很久很久,写关于你的文字用这样的称呼,之前的诸多文字,里面都是用的“他”。
因为过了疯狂的年纪,因为以为已经渐行渐远。
就当是粉丝的小小任性吧,是把自己代入一个,可以和你,你我相称的角色,忘记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你离我那么远。
那又有什么关系,是啊,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是因为太远,所以才珍视,就是因为无法更亲密地交集,才更觉得神奇。
一纸结婚证书便炸出来一个一个的人,我们这些所谓的“老人”还不是时不时关注着你的消息?
我把自己写过的,别人写过的文字一个个复制下来,粘贴在自己的电子书里,深夜里,听着身边小儿子均匀的呼吸声,慢慢地,微笑地看着这些文字,幼稚的,好笑的,矫情的,满意的,不满意的……
记得过去那么脆弱,总是怕被人发现自己去了巡演,去了访谈,去追星了,不是感情见不得人,也不是怕被人抨击说疯狂,而是怕刘谦被别人误会。
而现在也终于明白,喜欢就去追有什么好怕的,误会了怎么样,刘谦不还是那么牛吗?
于是抱着小儿子大叫着见证奇迹的时刻,没事就跟别人说说刘谦多好。
收到你结婚消息的那天,我和家里说了后,家里的所有人都比对其他明星的消息感兴趣的多。
这也是我这么多年,潜移默化的影响啊。
老公突然抱起小儿子,笑着说:“儿子知道吗,你妈妈偶像是刘谦!你以后也要像刘谦一样有本事啊!”
儿子仿佛听懂一样摆挥舞着小手大声说“bu ji bu ji(不急不急,这是儿子最近的口头禅)!”
那一瞬间,搞不清楚是什么感受,只是笑啊笑啊,心里感慨,那时在贴吧里声明,一定要告诉自己的孩子偶像是谁,现在还来不及说呢,竟然被老公说出来了。
那时突然想,这是我人生中多么独特,多么难忘,多么灿烂,多么具有纪念意义的一份感情啊!
你真是我的贵人,刘谦。
教会我坚强,给我希望,让我觉得生活很美好。
看到过去自己的文字,深刻的感情统统苏醒。
就像那首歌唱的。
“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等到感情沉淀到遗忘的时候,或许才是最令人安心的时候,不需要多少人喧嚣地大叫我爱你,因为感情简单地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怪不得很久之前听《因为爱情》会觉得如此有味道——原来是因为,心内已经有了隐隐约约的体会。
从过去的文字渐渐看过来,那是一个对你从不了解到自以为了解,以及最后真的了解的过程。
从过去的文字渐渐看过来,你的成长那么清晰,有哭,有笑,有荒诞,有神圣,有平凡,有奇迹……
再也写不出什么煽情太过的句子了,什么永远,什么生死不离,什么爱你到悲伤……
走入了婚姻,有了自己的孩子,才明白最隽永的才没有什么死去活来,而是慢慢地,一点点地,细水长流。
很庆幸对你的感情,是细水长流的感情。
对你的感情,是习惯了感情。
习惯性地支持你,不用再写出一堆花里胡哨的文字,不断提醒自己要记得崇拜你。
不用提醒了,是真的已经习惯了。
那我今天是来做什么的呢,又来这里搞这些花架子做什么呢?
哈,我只是到这里说,我还在。
对你说,对谦迷们说,这里有个七年的谦迷,虽然在大把大把的七年谦迷中很不起眼,但她也一直在。
我们没有流失掉,我们只是习惯了这种感情。
我们只是有时会突然忘了。
我还在爱着你。
恐怕还会继续喜欢下去,直到我们都白发苍苍。
我看了看自己写过的那些文字,还记得有一篇很煽情很煽情的文章,名字叫“十”,因为“爱”这个字有十笔,所以取了这个巧。
那文字,有这样的一段,很文艺,很矫情,却也很让我满意,觉得蛮感人:
“时光不等人。
时光不等人。
那天傍晚,我坐在理发店里理发,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突然想起过去坐在椅子上的时候,自己那么矮小的样子。
窗外是人来人往的街道,下班的人们匆匆往家里赶。天渐渐地黑了,路灯一个接一个地亮起来,车辆飞驰而过,窗外的人们,个个面目模糊。
时间就这样一秒一秒残酷地流走了。
我们说你永远年轻,其实我看到你笑起来的时候已经有眼袋了。
我们说你永远十九岁,其实你我知道你已经三十四岁,要赶快寻找幸福了。
所以,我们可不可以这样对你说——老天爷都不让你孤单了。
——戴在左手小指的指环,象征着一辈子的孤单。
我记得五星夜话里春妮借你的戒指,你不情愿的样子,我记得我拍了一张照片,你看着自己的尾戒的样子,那么温柔。
当你抚摸它的时候,会想到什么。
——那些被埋葬的还是被珍视的记忆么。
花开过,又谢了,但终会再开——只是不再是曾经的那一朵。同样地,人来过,又去了,但终会再来——只是不再是曾经的那一个。
岁月里哭过了笑过了痛过了爱过了都忘记了。
人们听见了遇见了看见了梦见了却又不见了。
从未提及,总是隐忍,所以明媚,所以快乐,曾经年少轻狂,现在多么庆幸,你的眼神还如当年般澄澈无异。
你的骄傲那么美,美得让人心碎。
你的倔强那么痛,痛得撕心裂肺。
所以只能在胸口画下十字为你祈祷,虽然我不是基督徒。
祈祷你的手指快快好。
祈祷你的魔术节节高。
祈祷你早日找到另一半。
祈祷你幸福快乐一直这么美好。
你在我的梦里张开双臂,有写着“十”的飞盘扔下来,就连烟花都是“十”。
你在我们的生命里写满了十,让风把它吹进我们的胸腔,于是一辈子刻在那里,呼吸的时候让我们疼痛不已。
你是我们盛大的谜题,你是上天落在我们眼里的一抹光。那一年那一天我们抬头看见你。
春花琳琅,夏雨洪荒,秋月诡谲,冬雪苍苍。
我们之间的。
整十笔的爱。
那是果壳里的宇宙,眼睛里的星星,它蔓延过岁月的长毯,让年华不要老去。
当你可以一脚脚踏灭苍白的天日,让苔藓远比烟花更能大鸣大放,当你亲手铸造出最完美的奇迹,寻找到自己最爱的那个新娘。
就让理想经年不歇,亲吻地久天长。
而我们会多么高兴多么高兴地祝福你。
等到那个时候。
时光的洪流中。
你要记得这一句。”
好矫情啊!
这是没有复制完的文章,最后是什么?哪一句?哪一句?还记得吗?有好多人跟我说,那是我写的最好看,最感人的文章。
——“当你可以一脚脚踏灭苍白的天日,让苔藓远比烟花更能大鸣大放,当你亲手铸造出最完美的奇迹,寻找到自己最爱的那个新娘。”
今天,你已经找到了,找到了自己最爱的新娘。
她美丽,她体贴,她符合你的要求,她爱你,你也爱她,你们将携手一生。
真好啊,真好。
那么请允许我,代表从09甚至更早的年中就遇到你认识你爱上你的谦迷们说,甚至代表那些已经成年的,为人母的谦迷们,轻轻地对你说出最后的那句话:
——“我们在很久很久以前就爱上了你,至今不敢忘记。”
——End——
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
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
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虽然会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
再唱不出那样的歌曲
听到都会红着脸躲避
虽然会经常忘了我依然爱着你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
因为爱情简单的生长
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因为爱情怎么会有沧桑
所以我们还是年轻的模样
因为爱情在那个地方
依然还有人在那里游荡人来人往
这样听着音乐给你写一些文字的日子仿佛已经离我很远了。
今天任性地留在单位的电脑旁,给家里发了个“开会”的短信,决定晚一点再去照顾小儿子,决定要把这个时间留给自己,留给……自己,和你。
很久很久,写关于你的文字用这样的称呼,之前的诸多文字,里面都是用的“他”。
因为过了疯狂的年纪,因为以为已经渐行渐远。
就当是粉丝的小小任性吧,是把自己代入一个,可以和你,你我相称的角色,忘记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你离我那么远。
那又有什么关系,是啊,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就是因为太远,所以才珍视,就是因为无法更亲密地交集,才更觉得神奇。
一纸结婚证书便炸出来一个一个的人,我们这些所谓的“老人”还不是时不时关注着你的消息?
我把自己写过的,别人写过的文字一个个复制下来,粘贴在自己的电子书里,深夜里,听着身边小儿子均匀的呼吸声,慢慢地,微笑地看着这些文字,幼稚的,好笑的,矫情的,满意的,不满意的……
记得过去那么脆弱,总是怕被人发现自己去了巡演,去了访谈,去追星了,不是感情见不得人,也不是怕被人抨击说疯狂,而是怕刘谦被别人误会。
而现在也终于明白,喜欢就去追有什么好怕的,误会了怎么样,刘谦不还是那么牛吗?
于是抱着小儿子大叫着见证奇迹的时刻,没事就跟别人说说刘谦多好。
收到你结婚消息的那天,我和家里说了后,家里的所有人都比对其他明星的消息感兴趣的多。
这也是我这么多年,潜移默化的影响啊。
老公突然抱起小儿子,笑着说:“儿子知道吗,你妈妈偶像是刘谦!你以后也要像刘谦一样有本事啊!”
儿子仿佛听懂一样摆挥舞着小手大声说“bu ji bu ji(不急不急,这是儿子最近的口头禅)!”
那一瞬间,搞不清楚是什么感受,只是笑啊笑啊,心里感慨,那时在贴吧里声明,一定要告诉自己的孩子偶像是谁,现在还来不及说呢,竟然被老公说出来了。
那时突然想,这是我人生中多么独特,多么难忘,多么灿烂,多么具有纪念意义的一份感情啊!
你真是我的贵人,刘谦。
教会我坚强,给我希望,让我觉得生活很美好。
看到过去自己的文字,深刻的感情统统苏醒。
就像那首歌唱的。
“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等到感情沉淀到遗忘的时候,或许才是最令人安心的时候,不需要多少人喧嚣地大叫我爱你,因为感情简单地生长,依然随时可以为你疯狂。
怪不得很久之前听《因为爱情》会觉得如此有味道——原来是因为,心内已经有了隐隐约约的体会。
从过去的文字渐渐看过来,那是一个对你从不了解到自以为了解,以及最后真的了解的过程。
从过去的文字渐渐看过来,你的成长那么清晰,有哭,有笑,有荒诞,有神圣,有平凡,有奇迹……
再也写不出什么煽情太过的句子了,什么永远,什么生死不离,什么爱你到悲伤……
走入了婚姻,有了自己的孩子,才明白最隽永的才没有什么死去活来,而是慢慢地,一点点地,细水长流。
很庆幸对你的感情,是细水长流的感情。
对你的感情,是习惯了感情。
习惯性地支持你,不用再写出一堆花里胡哨的文字,不断提醒自己要记得崇拜你。
不用提醒了,是真的已经习惯了。
那我今天是来做什么的呢,又来这里搞这些花架子做什么呢?
哈,我只是到这里说,我还在。
对你说,对谦迷们说,这里有个七年的谦迷,虽然在大把大把的七年谦迷中很不起眼,但她也一直在。
我们没有流失掉,我们只是习惯了这种感情。
我们只是有时会突然忘了。
我还在爱着你。
恐怕还会继续喜欢下去,直到我们都白发苍苍。
我看了看自己写过的那些文字,还记得有一篇很煽情很煽情的文章,名字叫“十”,因为“爱”这个字有十笔,所以取了这个巧。
那文字,有这样的一段,很文艺,很矫情,却也很让我满意,觉得蛮感人:
“时光不等人。
时光不等人。
那天傍晚,我坐在理发店里理发,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突然想起过去坐在椅子上的时候,自己那么矮小的样子。
窗外是人来人往的街道,下班的人们匆匆往家里赶。天渐渐地黑了,路灯一个接一个地亮起来,车辆飞驰而过,窗外的人们,个个面目模糊。
时间就这样一秒一秒残酷地流走了。
我们说你永远年轻,其实我看到你笑起来的时候已经有眼袋了。
我们说你永远十九岁,其实你我知道你已经三十四岁,要赶快寻找幸福了。
所以,我们可不可以这样对你说——老天爷都不让你孤单了。
——戴在左手小指的指环,象征着一辈子的孤单。
我记得五星夜话里春妮借你的戒指,你不情愿的样子,我记得我拍了一张照片,你看着自己的尾戒的样子,那么温柔。
当你抚摸它的时候,会想到什么。
——那些被埋葬的还是被珍视的记忆么。
花开过,又谢了,但终会再开——只是不再是曾经的那一朵。同样地,人来过,又去了,但终会再来——只是不再是曾经的那一个。
岁月里哭过了笑过了痛过了爱过了都忘记了。
人们听见了遇见了看见了梦见了却又不见了。
从未提及,总是隐忍,所以明媚,所以快乐,曾经年少轻狂,现在多么庆幸,你的眼神还如当年般澄澈无异。
你的骄傲那么美,美得让人心碎。
你的倔强那么痛,痛得撕心裂肺。
所以只能在胸口画下十字为你祈祷,虽然我不是基督徒。
祈祷你的手指快快好。
祈祷你的魔术节节高。
祈祷你早日找到另一半。
祈祷你幸福快乐一直这么美好。
你在我的梦里张开双臂,有写着“十”的飞盘扔下来,就连烟花都是“十”。
你在我们的生命里写满了十,让风把它吹进我们的胸腔,于是一辈子刻在那里,呼吸的时候让我们疼痛不已。
你是我们盛大的谜题,你是上天落在我们眼里的一抹光。那一年那一天我们抬头看见你。
春花琳琅,夏雨洪荒,秋月诡谲,冬雪苍苍。
我们之间的。
整十笔的爱。
那是果壳里的宇宙,眼睛里的星星,它蔓延过岁月的长毯,让年华不要老去。
当你可以一脚脚踏灭苍白的天日,让苔藓远比烟花更能大鸣大放,当你亲手铸造出最完美的奇迹,寻找到自己最爱的那个新娘。
就让理想经年不歇,亲吻地久天长。
而我们会多么高兴多么高兴地祝福你。
等到那个时候。
时光的洪流中。
你要记得这一句。”
好矫情啊!
这是没有复制完的文章,最后是什么?哪一句?哪一句?还记得吗?有好多人跟我说,那是我写的最好看,最感人的文章。
——“当你可以一脚脚踏灭苍白的天日,让苔藓远比烟花更能大鸣大放,当你亲手铸造出最完美的奇迹,寻找到自己最爱的那个新娘。”
今天,你已经找到了,找到了自己最爱的新娘。
她美丽,她体贴,她符合你的要求,她爱你,你也爱她,你们将携手一生。
真好啊,真好。
那么请允许我,代表从09甚至更早的年中就遇到你认识你爱上你的谦迷们说,甚至代表那些已经成年的,为人母的谦迷们,轻轻地对你说出最后的那句话:
——“我们在很久很久以前就爱上了你,至今不敢忘记。”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