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由山东省广播电视总台及所属山东电影电视剧制作中心为主出资组建,以电影、电视剧和经营性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生产、发行业务为主要业务,同时兼营相关文化产业。新成立的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下辖山东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山东齐鲁电视节目制作有限公司,山东辉煌世纪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等控股子公司,下一步将根据业务需要逐步成立电影制作发行,电影院线经营,影视新媒体业务开发,影视拍摄制作基地开发,影视广告经营,电子音像出版,广电报刊经营等专业子公司。积极制造条件引进省内外战略投资者和合作伙伴实施股份制改造,实现跨区域合作,跨行业发展,跨所有制运营。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影(含数字电影)的投资,拍摄,制作,发行,放映(包括城市电影院线及农村流动数字放映院线);电视剧的投资,拍摄,制作,发行及衍生产品开发;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广告代理;电子音像,报刊出版发行;影视新媒体开发;演艺业务及影视演艺教育,艺员培训及经纪服务;为影视摄制服务的影视基地开发,以及影视文化旅游业;对外影视交易及版权贸易。
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产权制度,实行母子公司体制和法人治理结构。山东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母公司代行集团总部职能,是集团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和资本运营,人力资源管理以及重大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与管理中心。
山东影视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后,将通过重点电影和剧目的拍摄制作拉动影视产品销售和衍生产品开发,推动电视剧发行网络和电影院线建设,不断扩大山东影视制作及发行放映业在全国的市场份额,经营收入和盈利水平逐年提高。按照发展计划,计划用3-5年左右时间,实现山东影视制作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形成主业突出,经济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成为全国重点影视剧生产销售基地和我国东部地区综合实力最强,在全国影响力巨大的骨干影视文化企业。
累计创作的电影、电视剧约800多部近6000多集,其中多部作品荣获100多项国家级大奖,在国内具有广泛影响。许多电影、电视剧、纪录片等作品在欧美和亚洲一些国家电视台播出,并多次参加国际电影、电视节,打造出了在业内享有盛誉的“鲁剧”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