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三项坚持
坚持保障适龄儿童依法入学,小学实行“划片入学”,初中阶段“整体对口入学”的免试招生办法,强化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在义务教育招生中的主体责任;
坚持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无缝隙覆盖,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确保公开公正;
坚持挖掘教育潜力,扩大容量,努力满足群众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
两项规范
进一步规范招生范围和招生形式,“严禁违规跨区域、跨学区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文化课考试,严禁招收艺体特长生”,努力促进学生入学机会均等,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零择校”;
进一步规范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程序,通过公示“剩余学位”、探索“入学条件量化赋分”等具体措施,确保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机会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