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米歇尔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弱弱的小女孩了,已然搏击专家级选手。其次,经过多年案情分析和侦破案件的历练,她的心智早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即使所有过心理创伤也不应该有这么强烈的反应。然而那个关在监狱里十二年的雷(畜生),根本没经过搏击训练,多半是街头流氓的战斗力。但是看看后来剧情是什么,米歇尔已经将自己的手铐和双脚的束缚挣脱,凭借她超强的搏击能力完全可以亲手宰了那个雷(畜生),可是她将那个畜生击昏后却竟然害怕的逃走,这简直太不合情理,已然完全占据优势,只需再继续攻击那个畜生必死无疑,话说即使不杀他,把他棒起来报警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如果是内心还是无法平息,完全可以先将那个畜生折磨致惨,比如将他的生殖器用脚踢爆之类,然后向警方报告自己深陷危机为求自保失手打伤了雷(畜生),这可以归结为正当防卫,由于没有目击证人,再加上人们对她处境的同情和认可,这个说辞完全站得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