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古典主义旧小说,在《克雷荔》以后就只有《洛多伊斯卡》,那些书都还高尚,但越往后越庸俗,从斯居德黎小姐降至布隆-麻拉姆夫人,从拉法耶特夫人降至巴德勒米-哈陀夫人,那一类小说都把巴黎那些看门女人的情火点燃了,甚至连累郊区。德纳弟妈妈恰有足够的聪明能读那一类书籍。她寝馈其中,把自己微弱的脑力沉浸在那里,因此,在她很年轻时,甚至在年龄稍大时,她在她丈夫身旁总显得心事重重似的。她丈夫是一个深沉的滑头,不务正业,略通文法,既粗鄙又精明,在言情小说方面他爱读比戈-勒白朗的作品,"在性的问题上"(这是他的口头禅),他却是个正经的鲁男子,从不乱来。他妻子的年龄比他小十二到十五岁。后来,当浪漫的堕马髻渐成白发,佳人转为丑妇,德纳第太太便成为一个肥胖、恶劣、尝过一些下流小说滋味的妇人了。读坏书的人总免不了坏影响。结果,她的大女儿叫做爱潘妮。至于小女儿,那可怜的孩子,几乎叫做菊纳尔,幸而狄克莱-狄弥尼尔的一部小说,倒莫名其妙的救了她,她只叫做阿兹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