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鄂伦春族的饮食:
⑴.淬瀹肉与吊烧:
过去鄂伦春族人没有锅釜之类容器,煮肉很难。《龙沙纪略》载:“东北诸部落……无釜甑罂之属,熟物刳木贮水,灼小石淬水中数十次,瀹而食之。”所谓灼石淬火,即将火烧石子不停地抛入刳成空心的的木头水容器中,将肉瀹熟。这种灼石淬水烩制而食之的方法虽原始,却为鄂伦春族人所独有,堪称别有风味的“淬瀹肉”。吊烧即用兽胃煮肉,也是原始的煮肉方法,即将猎来的兽胃洗净,放进水和肉块,吊在火上烤。等到胃烧焦了,水也达到沸点,里边的肉也八分熟了。这种办法很适应游猎生活。
⑵.“敖布”民俗:
瑷珲区鄂伦春民族乡的老一辈猎民至今仍保留着古俗“敖布”的残余,即猎物平分,人人“敖布”一份。未实行定居前,鄂伦春族人在深山密林中猎获野兽,特别是熊、鹿、犴、野猪等大型猎物,驮回驻地后,不论本部落或外地人,也不论男女老幼,每人平均分得一份,其中要把最鲜嫩、最有营养的犴肝等奉南给深受尊敬的老人“阿亚莫列根”(狩猎能手、英雄)承包到户后,这一习俗仍被保留,老弱病残或鳏寡孤独者仍可分得猎物而不受歧视。
⑶.居住方式:
扎兰屯市鄂伦春族居民旧时因主要以游猎为生,故无固定居住场所,一般多住“木刻楞”或“斜仁柱”。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至五十年代初,鄂伦春族居民实现定居后,住上了砖瓦结构的固定房屋,室内陈设亦与当地汉族居民相近。

鄂伦春族的斜仁柱

鄂伦春族的木刻楞